崔丽丽事件是中国首例职场性侵获得工伤认定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以下是该事件的完整经过及相关关键信息。 1. 性侵事件发生(2023年9月23日) 崔丽丽在杭州出差期间,与公司负责人王某及客户在一家高端日料店进行商务应酬。酒醉失去意识后,被老板王某抱入酒店房间并实施了性侵。次日凌晨4点醒来,崔丽丽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王某睡在另一张床上。 2. 事后应对与报警(2023年10月10日): 事件发生后,崔丽丽因公司正处于评审关键期、害怕遭人指点及担忧职业生涯,最初未立即报警,并出现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症状,记忆碎片化。 在丈夫的鼓励和陪同下,她于10月10日前往杭州报警。报警的直接导火索之一是得知王某曾威胁酒店,指责酒店配合她调取监控侵犯其隐私。 3. 刑事立案与判决(2023年10月-2024年4月): 10月27日,警方立案调查;11月7日,王某以涉嫌强奸罪被移送检察院批捕;11月10日,王某被批准逮捕。 关键的证据包括隔壁房客录下的崔丽丽喊“不要”的录音、酒店监控及证词。 2024年4月2日,杭州市滨江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崔丽丽精神科诊费3000元。 4. 公司回应与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4月) 在刑事判决同日(4月2日),公司人力部门通知崔丽丽,因其“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属严重违反制度,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 4月18日,崔丽丽向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5. 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诊断与工伤认定(2024年4月-12月) 崔丽丽最初在天津的两家综合性医院被诊断为焦虑和抑郁状态。 2024年4月23日,她开始到天津市安定医院接受系统治疗。经过两个半月12次的治疗后,于2024年7月9日经专家会诊,被正式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此后,天津南区人社局要求进行“伤与非伤鉴定”,以确认PTSD与性侵事件的因果关系。11月7日,鉴定结论明确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直接相关。 2024年12月3日,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其伤害为工伤,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6. 劳动仲裁与后续诉讼(2024年12月-2025年9月) 2024年12月17日,崔丽丽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2025年3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13万元。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工伤认定提起诉讼,工伤认定于2025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2025年9月23日(性侵事件两周年),崔丽丽与前东家的劳动争议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她追加了8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约50万元的诉求,并身着被性侵当日的衣物出庭。案件经过3小时审理,未当庭宣判。截至9月,113万元仲裁裁决款仅执行到位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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