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犯罪集团覆灭,法律正义彰显 温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宣告了一个横行缅北多年、涉案金额超百亿的家族式犯罪集团的终结。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11名主犯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死缓,另有11人被处无期徒刑,12人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一个特大跨境犯罪集团的沉重打击,更是中国司法主权的一次坚定彰显。 --- 01 判决结果:梯度量刑体现罪刑相适应 温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显示,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主犯被判处死刑,杨正喜、傅成志等5人被判死缓。 罗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被处无期徒刑,毕会军、蒋吉等12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还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体现了刑事处罚的全面性与严厉性。 这种梯次分明的量刑结构,充分反映了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地位、作用及罪行的区别对待原则。 02 罪行揭露:罄竹难书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以来,以明学昌(已死亡)、明国安(另案处理)、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 利用家族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及掌控的武装力量,在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 该集团伙同以“金主”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涉赌、诈资金高达100余亿元。 更为恶劣的是,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2023年10月20日,为防止涉诈人员被移交我国,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组织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明家武装人员开枪射击,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03 法律认定:构成14项罪名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 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160余人旁听了宣判,见证了司法审判的公开公正。 --- 明家犯罪集团的覆灭充分证明,中国法律对于跨境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绝不会因地理界限而打折扣。 此次判决树立了一个明确先例:任何针对中国公民或损害中国利益的犯罪行为,无论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都将受到中国法律严厉制裁。 这正彰显了我国司法主权的延伸与效力。明家犯罪集团 缅北白家案 明家家族 缅北明家 果敢明家 明家罪恶 明家势力
大快人心!缅北明家一审宣判,11名主犯死刑!据央视报道,29日,被中方缉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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