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广东德庆,一男子重病住院却没钱做手术,妻子为给男子做手术,在

在下雒无畏 2025-09-29 11:36:28

“人心不足蛇吞象!”广东德庆,一男子重病住院却没钱做手术,妻子为给男子做手术,在网络平台上筹集善款,可刚凑够4万元,男子就突然病逝了。男子去世后,男子父母认为这4万元善款是男子的遗产,要求妻子交出来,在被拒绝后,男子父母直接将儿媳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2025年9月25日,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的法庭公布了一场关于4万余元众筹款的继承纠纷。   原告是李先生的父母,被告是李先生的妻子和他们两名未成年的孩子,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李先生去世后剩下的那笔众筹治病的钱。   事情得从2021年说起。那年,广东德庆县的农民李先生查出了癌症,一住院,家里的积蓄很快就见了底。   前期治疗已经掏空了家底,可后续的化疗、靶向药、一次次检查,哪样都得花钱,眼看着治疗就要断档,李先生的妻子急得睡不着觉。   后来在亲友的建议和同病房病友的帮忙下,她想到了网络众筹,这成了当时能给丈夫争取生机的最后办法。   她在“某某筹”上注册了账号,把李先生的病情诊断结果、需要的治疗方案、已经花了多少钱、还缺多少治疗费都写得明明白白,还附上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连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一并说明了。   求助信息发出去后,亲友们先帮忙转发,慢慢扩散到了更宽的社交网络上,不少素不相识的人看到后,都想着能帮李先生一把。   有人捐几十,有人捐几百,没多久,众筹到的钱就够支撑阶段性治疗了,李先生的治疗总算能继续下去。   可谁也没料到,积极治疗了半个多月,李先生的身体状况突然恶化,医生拼尽全力抢救,还是没能留住他。   料理完丈夫的后事,李先生的妻子开始整理治疗期间的各种单据,一笔一笔核算众筹款的收支。   最后算下来,扣除已经付了的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还有办丧事花的钱,还剩下4万多块,这笔钱一直由她保管着。   没成想,李先生的父母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这笔剩余的众筹款,直接找到她,要求把钱拿出来平分。   老两口说,这笔钱是专门为李先生筹的,理应是李先生的个人财产,现在人没了,这笔钱就是遗产,按照继承法,他们作为父母,有权和儿媳、孙子孙女一起平分。   李先生的妻子当场就拒绝了,她觉得,那些爱心人士捐钱,明明确确是为了帮李先生治病,不是无偿送给李先生个人的,钱的用途是定死的。   现在丈夫已经不在了,治病这个目的没法实现了,剩下的钱也该按公益捐赠的规矩来处理,不能当成遗产分了。   而且,李先生治病的时候,家里还欠了不少外债,她本来计划用这笔剩下的钱先还债,减轻点家里的负担,之后要是还有剩,就捐出去。   可无论她怎么解释,李先生的父母都听不进去,觉得儿媳就是想独占这笔钱。   双方吵了好几次,都没谈拢,最后老两口干脆把儿媳和两个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他们能平等分割这4万余元。   法庭上,李先生的父母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反复强调众筹款是给李先生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死后就是遗产。   而李先生的妻子也没含糊,拿出了众筹平台的筹款页面截图、详细的款项收支明细,还有医院的收费票据,证明当初筹钱就是为了治病,而且大部分钱也确实用在了治疗上。   法官审理后说,遗产得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但这笔众筹款不一样,从筹集目的来看,爱心人士捐钱是为了帮李先生治病,不是把钱“送”给李先生个人。   也就是说,李先生并没有这笔钱完整的“所有权”,只有用来看病治疗的“使用权”。   “某某筹”本身是社会公益平台,大家捐钱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帮李先生治病,不是把钱赠给他个人。   要是把这种用于治病的众筹款当成个人财产,既对不起那些献爱心的人,也可能让受助人家里不当得利,不符合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明确剩余众筹款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用于和“帮助他人治病”类似的公益用途,而非作为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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