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敲错房门连开8枪打错人 和巨婴辩论是一种很恶心的事。他们告诉你人人持枪就可以反抗暴政,但是他们还非得幻想暴政本身是不持枪的,或是开枪非常节制的。那算哪门子暴政?你敢说你脑补的这种温和执法其蓝本是谁吗?当你意识到那种执法态度的脑补原型是谁的时候,能活活羞烂了你的脸。
美国死刑不多吧,一部分法律人士还主张废死呢。但你可知道美国每年执法致死的人数都上千吗?这不就是一种“编外死刑”吗?而且还是免审免判的快速通道,别管冤不冤枉,你就说死没死吧。
能让肆意的持枪,暴政本政就敢肆意的开枪。从看你似乎要掏枪先杀你,到为了阻止你自杀而杀你,现在发展到我敲错门我也杀你。你还想反抗?底层互害+自杀每年都得三四万百姓死于枪击,你拿什么反抗?国会山倒是有一名退役女空军用她服过役的脑壳反抗了白宫安保人员的子弹。很有效,当场就死了。
人人持枪,警察必须给于足够自由裁量权,不然这活没法干了。但是给了他们自由裁量权,出错必然能把无辜一波带走。于是乎,废死派的核心理由之一:错判给于生还机会。在人人持枪的社会下,被大规模剥夺了。
这种宽容的必然风气,加上执法时精神紧张,以及队伍建设时的低下道德水平,滥杀无辜几乎成为必然。人人持枪现在看来非但没有反抗暴政,还助长了暴政。
对了,你真以为国民警卫队是单纯为了州政府的独立性而建立的?那最后为什么如此轻易还能被总统调遣?你要是真信了独立性的浪漫小故事,证明你九年义务教育没学好。国家是需要垄断暴力的,下放出一定级别的暴力水平,就必须有更高级别暴力水平去镇场子。为什么IRS的火力比警察强N倍?因为美国是抗税起家建国的,谁再拿枪效仿,你得镇得住。国民警卫队假惺惺的州级别保家卫国,最后还是被总统调遣来驱赶非法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