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9月13日广东深圳,一对情侣同居期间产下一子,谁料,两人闹掰后男方竟不认孩子,拒绝承担抚养义务,无奈之下,女方只好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做亲子鉴定,可男方却认为不做,就意味着没法确定孩子是自己的,所以就拒绝了,但法院的判决让他傻了眼![无辜笑]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女方拿出了一摞证据材料,这些可不是随便凑数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铁证”:男方陪同产检的医院记录、他亲自缴费的单据、手术同意书上他的亲笔签名,还有出生医学证明上清清楚楚写着他的名字。 每一份材料都指向同一个事实:这个男人就是孩子的生父,从怀孕到生产,他全程参与,各种手续都有他的痕迹,想赖都赖不掉。 面对这些证据,男方还是死咬着不松口,坚称孩子跟自己没关系,女方提出做亲子鉴定彻底搞清楚,结果他又开始耍赖,说什么都不愿意配合检测。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一方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而另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鉴定时,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简单说就是:你不配合,那就按对方有利的方向判。 法官经过仔细审理发现,女方提供的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链条,从各个角度都能证明男方就是孩子的父亲,反观男方,除了一味否认,既拿不出任何反驳证据,又拒绝通过科学手段验证真相。 既然选择逃避,那就要承担逃避的后果,法院最终判决确认两人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男方必须从即日起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满18岁为止。 这个判决结果其实传递了一个很重要的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做了父母就要承担责任,不是说分手了就能一走了之。 这起案件也提醒大家,在感情关系中要更加慎重和负责,如果真的意外怀孕,双方都应该理性面对,共同承担责任,而不是事后推卸甚至逃避。 网友们议论纷纷: “这男的操作真是迷之自信,以为不鉴定就能逃避责任,法律可不是这么玩的。” “支持法院判决!这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就该用法律治他。” “非婚生子确实有风险,女性恋爱同居前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给孩子出生证明签字的时候怎么不说不是自己的?现在想赖账晚了。” “建议全国民政局同步这种判决案例,给某些人普普法。” “心疼孩子,摊上这种爹以后心理阴影不小。” “事实证明:法律永远是弱者最坚实的后盾。” 您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应该直接推定其应承担责任吗? 官方信源:中国人大网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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