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亲情也没了!”河南平顶山,女子丈夫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女子二姐帮女子打赢官司而后说怕女子花钱,把100多万元赔偿全部拿走。事后,女子反应过来,向二姐索要,万万没想到,女子二姐不仅不给,还把女子打了一顿!
据悉,此前,郝女士丈夫不幸遭遇车祸去世。郝女士的二姐帮郝女士打赢官司,而后说郝女士保管不好,还乱还钱,将100多万元赔偿款全部拿走。
起初,郝女士觉得是自己亲姐呢,也就没有反对。
怎料,事后,郝女士的二姐每个月只给郝女士几百块钱花,郝女士不够花了向二姐要,二姐不但不给,还将辱骂、殴打郝女士。
郝女士终于反应过来,于是向媒体求助。
记者采访中,郝女士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郝女士的大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指着郝女士说道:“气死,这钱是你的赔偿金呀,那是恁男子死了呀!那也不是她男人死了呀!”“太老实了!脑子基本上就跟囱子差不多!就是这老二才骗住她,把她的100多万骗走!”
郝女士的母亲心疼地指着郝女士手上的伤口说:“这是剪子扎的!当时都是满地流血!”而后又指着郝女士的头和胳膊说:“胳膊当时肿到这!头上从这到这都是大血包!”“这是她亲妹子啊!人家人命换的钱呐!我自己也想不到她会这样!”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郝女士的二姐。
怎料,郝女士开口就说没有见到钱,钱是郝女士自己拿的!还表示郝女士身上的伤是自己摔倒造成的!
郝女士闻言激动了起来,说二姐是在说谎,还拿出了自己的诊疗证明。
郝女士的大姐也看不下去了,喊话郝女士的二姐出来见面对质!“不要像个老鼠一样躲在洞里不出来!”
怎料,郝女士的二姐情绪也激动起来,破口大骂,让郝女士的大姐“想死哪死哪去!”并称让郝女士去法院告自己!
血浓于水!亲姐妹之间因为些钱,闹成这样,着实是令人唏嘘!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郝女士的二姐是否需要承担返还义务,关键还是看是否确实拿走了郝女士的赔偿款。
如果郝女士的二姐确实拿了郝女士的赔偿款,郝女士作为涉案财产的所有人,依法有权要求二姐返还。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郝女士的二姐拿走了郝女士的赔偿款,现如今又声称不存在涉案款项,意图霸占涉案款项,就可能构成犯罪!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诈骗是指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的行为。
而如果郝女士二姐当初拿走赔偿时就有霸占郝女士赔偿款的意图,只是通过保管的名义骗走了郝女士的赔偿款,郝女士的二姐就涉嫌到诈骗。
《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50万元以上就属于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
当然,郝女士的二姐是否拿走了郝女士的赔偿款,还需要靠证据说话!
但是一码归一码,不管如何,郝女士的二姐都不能殴打郝女士。
郝女士的二姐殴打郝女士的行为,从民事上来说,侵犯了郝女士的生命健康权,需要承担郝女士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损失,从行政角度而言,还属于治安违法,面临罚款拘留!
最后,人这一辈子,钱没了可以再赚,但亲情错过了,就很难再重来,更何况是不义之财,拿了也保不住!
如果郝女士的二姐确实拿了郝女士的钱,建议郝女士二姐及时把钱还给郝女士,避免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众叛亲离的下场!
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