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好心人寒了心!陕西,男子去厕所,听到女厕所传来呼救声。冲进女厕所发现,一醉汉正在跟女子争吵。男子准备把醉汉拖拽离开,结果,醉汉摔倒磕破了头,住了8天医院,花了2300多元。事后,醉汉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1.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2024 年 5 月 12 日晚 9 时许,咸阳市民赵先生与朋友在秦都区一家夜市聚餐。期间,赵先生起身前往商场公共卫生间,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女厕所内传来激烈的争吵声,夹杂着女子的哭喊与呼救。 “里面好像有人在闹事,声音特别乱。” 赵先生回忆,当时女厕所门口并无他人,呼救声越来越急促,他来不及多想,一把推开虚掩的女厕所门冲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他怒不可遏:一名浑身酒气的中年男子正死死抓住一名年轻女子的胳膊,女子吓得瑟瑟发抖,背包掉在地上,手机摔在一旁。 “你干什么!放开她!” 赵先生大喝一声上前制止。醉汉回头瞪着赵先生,嘴里骂骂咧咧:“关你屁事,这是我女朋友!” 女子却急忙哭喊:“我不认识他,他一直缠着我!” 赵先生见状,认定醉汉在骚扰陌生女性,立即上前试图将两人拉开。醉汉见状更加激动,挥拳就向赵先生打来,赵先生侧身躲开后,伸手抓住醉汉的胳膊,用力将其往厕所外拖拽。在拉扯过程中,醉汉脚下踉跄,身体向后倾倒,后脑勺重重磕在卫生间的瓷砖台阶上,当场出血。 此时,商场保安和赵先生的朋友闻讯赶来,迅速控制住醉汉,并拨打了 110 和 120。经医护人员检查,醉汉头部伤口长约 3 厘米,伴有轻微脑震荡,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 8 天,共计花费医疗费 2346 元。 本以为事情就此平息,没想到一个月后,赵先生收到了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 醉汉张某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 1.1 万余元。 张某在起诉状中称,赵先生未经允许闯入女厕所,无端对其实施拖拽行为,导致其受伤,存在明显过错。“他完全可以先报警,没必要动手拉扯,我的伤是他暴力行为直接造成的,理应赔偿全部损失。” 张某的代理律师认为,赵先生的救助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构成侵权。 这一诉求在当地引发轩然大波。“救人还被讹,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赵先生既愤怒又委屈,他告诉记者,自己当时纯粹是出于本能救人,根本没想过后果,“如果再犹豫几秒,那名女子可能会遭受更严重的伤害。” 被救女子李某得知消息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作证:“当时情况很紧急,那个醉汉一直抓着我不放,赵先生是为了救我才和他拉扯的,他是好人,不应该被起诉。” 商场的监控录像也证实了李某的陈述,录像显示张某在女厕所内有明显的推搡、拉扯动作,赵先生是在多次口头制止无效后才动手拖拽。 2024 年 8 月,秦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焦点集中在赵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以及是否存在过错。 赵先生的代理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赵先生在听到呼救后进入女厕所,属于紧急情况下的合理处置,其目的是制止张某的不法侵害行为。在张某持续骚扰李某且不听劝阻的情况下,拖拽行为是必要的防卫手段,未超出合理限度。” 律师强调,张某的受伤是其自身醉酒闹事、反抗拖拽导致的意外,与赵先生的救助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如果要求救人者在紧急情况下还要精确计算每一个动作,无疑会束缚见义勇为者的手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公共场所醉酒骚扰女性,其行为已构成不法侵害。赵先生在他人面临困境时挺身而出,其行为具有正当性和公益性。从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来看,赵先生的拖拽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客观上未使用超过必要限度的暴力。 法院指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醉酒闹事的行为负责,其受伤系自身过错导致,与赵先生的正当防卫行为无关。“法律应当鼓励见义勇为,而不是让好人流血又流泪。如果仅因救助过程中出现意外损害就要求救助者担责,将严重挫伤社会公众的向善之心,不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承担。判决书中特别强调:“在紧急情况下,公民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即使造成轻微损害,也不应被苛责。法律将坚定地为见义勇为者撑腰,让正义不被辜负。” 此案的判决结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法律专家表示,该判决明确了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的边界,传递了 “法律保护好人” 的鲜明态度。在类似案件中,判断救助行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不法侵害、救助手段是否必要、是否超过合理限度。 “本案中,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赵先生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向社会释放了积极信号:见义勇为受法律保护,不用担心被讹诈。”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可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认定和保障机制,为好人好事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醉汉骚扰女子反告救人者索赔1.1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见义勇为不担责
精致的老汉
2025-09-09 1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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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2481
淡定如我。。
这受害女应该告那醉鬼,肯定准
小彬 回复 09-10 15:55
告他强奸未遂,不和解,让他坐牢去。
用户10xxx47 回复 小彬 09-10 17:05
这还应该判醉汉赔偿公共资源,这种事情也上诉法院
梦回吹角连营
奇怪,为嘛不直接告酒鬼
用户11xxx44 回复 09-10 13:23
酒鬼有能力的,不然的话,早被拘留了。
天籁 回复 09-10 23:26
编的,谁的卫生间里还有监控
TH
这不是寻衅滋事吗?!如果仅是民事,民不告官不纠。但这可能涉及刑事,是不是应该立案调查呢?!
懒人
醉汉不抓起来拘留吗?
正直的人
被救女子应该起诉醉酒者骚扰罪。
完美
醉汉骚扰妇女不该刑拘吗?
偷乐()
醉汉没被抓起来?
诺诺的爷爷
这要是在大同判决结果又能怎样?
此号已卖 回复 09-10 14:09
女的也被拘留
破浪の長風
商场的监控录像也证实了李某的陈述,录像显示张某在女厕所内有明显的推搡、拉扯动作,赵先生是在多次口头制止无效后才动手拖拽。[捂脸哭]哪个商场的监控能拍到厕所内?
夜幕*猫咪*忧 回复 09-10 14:44
我也这么想,基本觉得,是假的
lee
案件受理费包括被告请律师的费用吗?如果不包括则不合理!
子衿
它还敢去起诉!法院应该判它猥亵妇女罪!怎么能仅仅驳回它的诉讼呢?
粤新鲜
请教一下各位,我不是法律人士,我真的不懂这些。在这个事情中因为打官司这个事情,而导致被告误工,车费之类的损失,原告会不会承担?或者谁承担?
把悲伤留给自己 回复 09-10 16:04
法院应该判醉酒男赔被告误工费,车费和律师费等。才能体现见义勇为的真正意义
hnsz 回复 09-10 20:19
那要看被告是否反诉,法院不会主动判的
风吹草动
这个醉汉强奸未遂,不应该抓起来判刑吗?
付庄市市民
法院应该在加一条,讹人精特别是去讹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如果败诉既要承担诉讼费,更应该重罚他们赔偿好人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让他们讹人的代价无限增大,以后社氛围才会越来越好,会少坏人,多好人![可爱虎][可爱虎][可爱虎][可爱虎]
用户17xxx49
这个醉鬼被判刑了吗?才是大家最关心的事情
逢年好大雪
这个案子,醉鬼多亏磕破了头,不然早就让派出所治安拘留了,赚了公道还卖乖,既然派出所已经出警了,肯定是有记录的,女受害人应该起诉醉鬼性骚扰,伤养好了,案子并没有结,治安拘留他是没有问题的。
天空
应该要反判那畜牲敲诈勒索罪
沉戈
qj未遂有没有?[doge][doge][doge]
微笑
那个信口雌黄的狗屁律师呢?
tb87419114
问题是女厕所里怎么会有监控?
廣陽上人
这不是“见义勇为”?!
用户18xxx49
醉汉没罪?
聿筆
醉汉的骚扰行为是不是违反了治安条例?是不是应该追究猥亵责任?
用户10xxx32
还好赵先生不是那种热血上头的,仅仅是拉扯,还好摄像头没坏,还好那位女士能勇敢站出来作证,应该更勇敢点,告醉酒男强奸未遂,多亏赵先生及时救援!
快乐青年
流氓行为就这麽没了?夫妻都有婚内强奸,这货直接闯到女卫生间准备强奸这位女士,这种强奸未遂难道就没有结果吗?!
power2d
又是一篇瞎编的
寂寞丶搁浅
流氓罪该重新入刑了!
用户13xxx69
法院判的不正确,应对违法人员进行追究,并陪偿受害房律师费。
用户10xxx28
这个醉汉脸皮真厚啊
长风
相关法条很清晰,不用多议
用户17xxx57
终于正义胜利了[点赞][点赞][点赞]
独行侠
处警民警击毙这耍流氓的醉鬼就是了,丢我们咸阳人的脸面!
用户17xxx31
这样也会立案?
脱壳的蜗牛
酒鬼难道不应该被拘留吗?
匆匆过客
这种案例律师也帮着原告打官司!说明律师中的败类不少哦!
我家的阳台很大
女厕所内有监控?商场想作死?
梦幻中的行者曾瀚璋
那醉汉是强奸未遂罪或故意伤害罪,为什么不抓?
小爱
这就是一个故事
神算子
人民的好法官,
用户14xxx76
法院就不应该立案受理,一群混蛋
开飞机钓鱼
所以说还是不要做好事
一剑客
厕所里有监控?
用户10xxx99
这不追究强奸未遂罪?就因为它受伤了?
用户14xxx81
已构成刑事案件!
熊熊哥哥
没处理醉汉,这不完美。
用户10xxx90
醉汉为何不被抓起来呢!
用户18xxx16
编,继续编。商场监控录像显示在女厕所内有拉扯动作。谁敢在厕所装监控,这是犯罪。
九月鹰飞
互殴
结网的鱼
这种人渣,就应该打死拉倒。人命固然可贵,坏人越少,这世界越干净。
人间有道
入女厕墙歼未遂不负责任
梁达森
强奸未遂,立即收监!!!!
老白
又是一个运气好的,须感谢正规法院的优秀法官。
朱王
见见义勇为应该立即办证立即䃼钱
tb527023053
强奸罪
东张西望1234
为什么不评见义勇为个人?
戴肖红
这完了[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原乡人
有治安拘留吗?
LIN
救个毛线、打电话报警就可以了。吃饱了没事做、又耽误了工作旷工还扣工资。
无趣
可以一审搞定的事,还要弄个二审。我呸
用户18xxx55
编故事上点心,录像显示醉汉在女厕所有动作?那商场不是违法了吗?
开心upper
把醉汉关进局子里
美业免费做业包拓新客200
终于又碰到一个懂法的好法官了: 点赞。
lee
案件手机费包括被告请律师的费用吗?如果不包括则不合理!
.炼晓天.
好不容易有了个进女厕所的理由了
用户50xxx29
遇到了好法官,点赞!
用户17xxx87
应该判这个酒鬼寻衅滋事,判个六个月才是王道
cxi
但此判决还没有对张某实施惩罚!
李斌
如果判完后再追究张某酒后寻衅滋事就完美了
安全吧
应该反告醉汉!
平凡
都监控到女厕所内了,小编真牛!
用户88xxx25
现在讹人成本低,输了说声对不起。
用户14xxx30
现在还有这种有良知的法官吗?
夏风
法院应该继续追究醉汉进入女厕所骚扰女士的流氓行为。
用户17xxx87
太无耻了,
霸道总裁
这女人应该报警抓这个醉汉向法院起诉醉汉强奸啊,醉汉坐牢,这法院还给传票赵先生,什么法律
踏雪寻梅
真够不要脸的!
南国庶民
怎么被派出所放出来的?
星辰
如果没有监控怎么办?法官应该直接宣布无罪,还啰里啰嗦的看视频看证据的,一个醉汉闯进女厕所本身就是犯罪行为。
老猫
越来越看不懂了,这也是正当防卫?难道不应该是见义勇为吗!!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吧
苗苗叉烧肉
这种破事,还是报警为好,毕竟是女厕,鼓励见义勇为,但首先得保护好自己。。
方天画戟
不是正当防卫,是紧急避险、性骚扰。
飞龙在天
醉鬼到女厕所侵害女子,应该负刑事责任
球球
见义勇为该奖
用户13xxx08
是否应当提起公诉,张姓畜牲的猥亵妇女罪,敲诈勒索罪?
陈年老酒
公安机关应该对骚扰女子的该男子给予治安拘留。
用户10xxx50
醉鬼得到惩罚了吗?
胖舅
驳回?事实应该是诬告!
丁俊
这是强奸未遂啊
八十八十八十
当舔狗,活该。
文子
醉汉违法该抓
家住湘江边
这个法官正直!
SMILE
醉洒闹事不用处罚吗
用户14xxx14
酒鬼呢?啥处罚没有吗?骚扰女性,强奸未遂,啥处罚没有?还敢来告别人?真是黑白颠倒,好坏不分了!没打死你就不错了
SY
都进女厕所了,不是强奸未遂就是寻衅滋事
波哥
我想知道最后怎么处理的醉汉?
用户10xxx80
坏人胆子越来越大,自己违法了还敢告见义勇为的。
乡村早晨
怎么没有关进去?不是扰乱什么的?骚扰什么的?不加大惩罚不足于平普通百姓的心头恨
zngg
就是呀,应该追究醉汉的法律责任,或刑事或民事估计都可以胜诉
披着狼皮的羊
必须给予见义勇为奖,醉汉至少行拘。
用户10xxx98
强奸未遂 +性骚扰+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