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罗先生一早接到电话,被指肇事逃逸。他昨晚没开车,查看车后发现外观没问题,调监控才知车被偷开还撞坏,维修费预估3万。报警后,派出所称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交警说认定逃逸保险不赔。实际上应由小偷担责,好在民警和交警协作,找到涉事者谈妥赔偿。 8月24日清晨,罗先生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他从睡梦中惊醒。他迷迷糊糊地伸手摸到手机,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传来一个陌生又愤怒的声音:你是不是开车撞了我的车,还肇事逃逸? 罗先生瞬间清醒过来,脑袋里嗡嗡作响,昨晚他明明早早洗漱完毕就上床睡觉了,连门都没出,更别说开车了。 他急忙解释道: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昨晚根本没开车出门啊!可对方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只是一味地指责他。 挂了电话,罗先生心里七上八下的,担心自己的车是不是真的出了什么问题。他顾不上洗漱,匆匆穿上衣服,就往朋友开的修车厂跑去。 到了修车厂,他围着自己的车转了好几圈,仔细查看车的外观,发现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问题,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 可还没等他喘口气,对方车主就带着所谓的证据找上门来了。对方车主拿出手机,给罗先生看了一些照片,照片上显示两辆车有碰撞的痕迹。 罗先生看得一头雾水,坚称自己昨晚没开车,这肯定是哪里弄错了。 为了弄清楚真相,罗先生和朋友一起调取了修车厂门口的监控录像。当监控画面播放出来时,罗先生惊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前一晚他可能因为疏忽,车门没有锁好。半夜里,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出现在车旁,他先是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注意,就迅速拉开车门,钻进了车里。 不一会,这人就从车里翻出了备用钥匙,然后启动了车子。由于这人根本不会开车,车子刚启动就歪歪扭扭地向前冲去,一路上磕磕绊绊,最后撞上了对方的车。 撞车后,这人似乎也慌了神,在车里捣鼓了一会儿,又歪歪扭扭地把车开了回来,停在了原来的位置。 整个过程不过两分钟,可车子的大灯和保险杠已经损坏得不成样子。 罗先生看着监控画面,又气又急,这飞来横祸让他实在难以接受。他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很快,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 罗先生向民警详细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却告诉罗先生,虽然小偷偷开了他的车,但小偷已经归还了车,而且罗先生也没有丢失其他财物,这种情况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交警在查看现场和了解情况后,告诉罗先生,如果认定这起事故是肇事逃逸,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赔偿的,维修费就得罗先生自己掏了。 罗先生听了,心里一阵委屈,他明明是无辜的,对车辆被偷开及肇事毫不知情,根本没有任何主观故意,实际肇事者是小偷,怎么最后责任要落到自己头上呢? 就在罗先生感到绝望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派出所的民警和交警并没有放弃,他们联合协作,通过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走访附近的居民等方式,经过几天几夜的努力,终于找到了涉事的几个人。 原来,偷开罗先生车的是几个年轻人,他们当晚喝了不少酒,看到罗先生的车门没锁,一时起了贪玩的心思,就偷开了车子,没想到酿成了大祸。 在民警和交警的耐心调解下,涉事的几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们表示愿意承担罗先生车辆的损失赔偿。最终,双方谈妥了车辆损失赔偿方案,罗先生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一、小偷偷开罗先生车辆并肇事的行为,从刑法角度来看,是否构成犯罪呢? 显然不是,他偷开车辆主要是出于贪玩等目的,并非想占有车辆。但他偷开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而此事件中小偷虽未使车辆丢失,但他的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小偷在不会开车的情况下,偷开罗先生车辆上路,车辆歪歪扭扭行驶还撞上其他车辆,对道路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之一,处拘役,并处罚金。 小偷虽不属于上述典型情形,但他的行为具有与危险驾驶罪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破坏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罗先生在整个事件中有过错吗? 从事件经过看,罗先生昨晚早早上床睡觉,对车辆被偷开及肇事毫不知情,他主观上没有让车辆造成事故的故意,也没有过失行为。 他车门没锁好,虽然存在一定的疏忽,但这种疏忽与车辆被偷开并肇事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罗先生没有实施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也没有过错,所以他不应承担车辆损坏的赔偿责任。实际赔偿责任,应由实际肇事者小偷承担。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第一帮帮团
福建晋江,罗先生一早接到电话,被指肇事逃逸。他昨晚没开车,查看车后发现外观没问题
妍妍看娱乐
2025-09-08 19: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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