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一男子是某医院原检验科主任,十余年间收受医疗回扣高达650万元,为隐匿赃款,他将其中385万余元偷偷存入原保姆的两张银行卡,当作“私密金库”。没想到,保姆偶然发现名下账户有巨额存款,心生邪念,果断挂失补卡,分数次取走350万元,花费81万元为丈夫购入奔驰商务车,还给自己做美容、给男主播狂刷礼物等。东窗事发后,案件历经波折,但最后两人双双付出惨痛代价。 据悉,老董(化名)曾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医院检验科主任,他1962年出生,在某人民医院工作多年,甚至退休后还被返聘,继续担任检验科、病理科和血液的技术负责人。 而另一位主角郭梅(化名),则是一位1974年出生的普通农村女子,她十几岁时就到老董家做保姆,两人相识多年。 2010年至2023年间,老董利用其负责医疗设备、试剂、耗材采购的职务便利,从多家医疗器械公司手中收受财物共计650万元。 为了隐匿这笔巨额不法所得,老董想出了一个“妙计”,他使用了郭梅早年间在他家做保姆时办理的两张银行卡保存收受财物。 2018年至2019年间,他通过各种方式,尤其是ATM机无痕存现,将大量现金存入这两张卡中。 截至2023年,他仅通过现金方式就存入了约385万元。 此外,老董还以其控制、郭梅挂名法人的公司进行资金周转,部分款项也通过这些账户流转。 这一切,郭梅起初并不知情,她只是应多年前雇主的要求,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甚至不清楚卡里到底有多少钱,资金如何进出。 2023年10月,老董需要一笔10万元的现金,便带着郭梅前往农商行柜台取款,就是这次经历,让郭梅亲眼目睹了自己名下账户里那惊人的余额。 得知真相的郭梅,内心经历了巨大的冲击。 2023年11月,她独自前往银行,以挂失方式重新补办了那两张卡,随后在短时间内多次取现,共计取走了350万元。 之后,她将260万元转给了丈夫,其丈夫用其中的81万元购买了一辆豪华商务车,后借给弟弟30万元,自己则花费3万多元用于美容护理,并在抖音直播间进行了大额充值,慷慨打赏多位男主播。 不久后,老董发现银行卡异常,无法使用。 面对质问,郭梅承认了挂失取款的事实,由于这笔钱本身来路不正,老董不敢声张,更不敢报警,他只能要求郭梅写下了一张金额为350万元、借款日期倒签至2023年5月、借款人为其儿子的虚假借条,试图掩盖真相。 郭梅口头答应,但并无实际偿还能力,也并未真正还款。 2024年4月,老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调查。 2024年8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郭梅刑事拘留,随后检察院也以该罪名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认为,郭梅在明知款项属于老董的情况下,以挂失补卡手段转移资金,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但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认为郭梅的行为性质并非盗窃,而更符合“侵占罪”的特征。 而侵占罪在法律上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法院于2025年5月裁定对检察院的公诉终止审理。 随后,老董作为被害人对郭梅提起了刑事自诉。 2025年8月,法院审结了本案。 本案中,对于老董收受财物等行为,基本没有争议,其行为经过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受贿罪和洗钱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郭梅行为到底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呢?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结合湖北地区司法文件,侵占财物“数额巨大”标准为10万元以上。 本案中,两张银行卡虽在老董实际控制和使用下,但账户名始终是郭梅,从法律形式上看,郭梅是银行登记的权利人,她对银行享有的债权名义上归属于她。 老董将资金存入郭梅账户,无论其真实目的为何,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可以视为一种“委托保管”或“资金代持”的安排。 郭梅基于其账户名义人的身份,对账户资金负有某种程度上的“代为保管”义务,她获取资金的方式,是通过挂失、补卡、取款,而非通过“秘密窃取”。 这与如偷钱包、入室盗窃等典型的盗窃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有明显区别,郭梅的行为是利用了这种“代持”关系和便利,将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更符合侵占行为。 尽管郭梅应要求写了借条,但郭梅并无实际偿还能力和意愿,本质上构成了“拒不退还”。 所以,郭梅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最终,法院认定郭梅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责令郭梅向老董退赔违法所得345万元。 对此,您怎么看?
湖北荆州,一男子是某医院原检验科主任,十余年间收受医疗回扣高达650万元,为隐匿
洋仔说法
2025-09-06 17: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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