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一男子楼下邻居养了13条狗,每天深夜吠叫,长期饱受困扰,多次向物业投诉均无果。后来,男子再次听到狗吠时,压抑已久的怒火瞬间爆发,翻出之前网购的毒狗药,仔细地将白色粉末拌入切好的火腿肠段,随后快步走到客厅窗边,将其抛向楼下的公共过道。不久,数只狗陆续吃下毒饵,相继痛苦挣扎后死亡。经鉴定,共有9条狗被毒死,经济损失403元。案发后,男子主动自首,其家属赔偿并获得了邻居谅解,然而,法院还是判了刑。 据红星新闻9月4日报道,在北方一个普通居民小区里,住着两位邻居,楼上是佟伟(化名),楼下是田芳(化名)。 原本应是和睦相处的邻里,却因为田芳在家中饲养的13条狗而陷入了长期的纷争。 田芳是个爱狗之人,但庞大的犬只数量显然超出了普通住宅的承载能力,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狗似乎昼夜颠倒,常在夜深人静之时此起彼伏地吠叫。 对于需要早起上班的佟伟来说,这连绵不绝的犬吠声如同魔音灌耳,让他夜不能寐,神经衰弱,日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 佟伟并非一个冲动的人,起初,他选择了理性的沟通途径,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希望物业能出面协调,解决这个恼人的噪音污染问题。 物业公司也确实多次找田芳沟通,劝说其管理好自家犬只,避免扰民。 然而,好言相劝似乎并未起到实质作用,犬吠声依旧,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佟伟心中的怒火与日俱增。 2025年4月9日下午5点左右,佟伟又一次看到楼下有多只狗在跑动嬉闹,长期积压的怒火在这一刻冲垮了最后的防线。 佟伟想到了一个很危险的办法让这些狗停止吠叫,取出了之前通过网络购买的“毒狗药粉”,将其仔细地撒在几段火腿肠上,然后从自家客厅的窗户,将这些裹着毒药的食物扔向了楼下的公共道路区域。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楼下的狗发现了这些火腿肠并进行了捡食。 悲剧很快发生,田芳所养的13条狗中,有9条相继中毒死亡。 案发后,佟伟在思虑之后选择了主动投案,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价格认证中心对死亡犬只进行了价值认定,结论是9条狗在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共计人民币403元。 案发后,佟伟的家属积极赔偿了田芳的损失,并最终获得了田芳的书面谅解。 有人认为,狗属于个人财产,佟伟毒死狗的行为,主观上是出于报复邻居、解决扰民问题,对象是特定的财产,其行为更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特征,应该按这个罪名定罪量刑。 但是,检察院则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佟伟提起了公诉。 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指出,不同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后者是危害的特定他人的公私财物。 本案中,佟伟是从自家窗户将毒火腿肠扔向楼下的道路上,该道路属于公共场所,具有开放性、流通性的特点,这意味着,毒物的投放地点并非一个封闭、可控的私人空间。 毒火腿肠被投放在公共道路上,其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是无法被特定化的,除了田芳的狗之外,还会造成小区内其他住户饲养的宠物猫、狗可能误食,流浪动物可能误食。 最严重的是,如果有儿童或不知情的成年人在该区域活动,捡拾并误食了毒火腿肠,后果将不堪设想。 基于此,法院认为,佟伟的行为虽然直接意图是毒死特定的狗,但其将毒物投放于公共场所的行为,已经足以威胁到不特定人身、财产安全。 幸运的是,佟伟的投毒行为没有人员或其他重大财产因此次投毒行为受到损害,虽然造成9条狗死亡,但财产损失仅403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可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判罚。 此外,佟伟在作案后,有诸多从宽、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佟伟犯罪后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佟伟自愿认罪,接受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关键是,被害人田芳不规范养狗,存在一定过错,而佟伟家属积极对被害人田芳进行了经济赔偿,并获得了田芳的谅解,依法可以在基准刑40%以下判处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法院认为,佟伟符合宣告缓刑的情形。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佟伟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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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64
不合理,为啥不罚养狗人,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了,狗比人重要吗???提前不给管理,有事了,就判刑人。不知道现金社会怎么了,狗比人重要????禁止社区养狗
用户13xxx69
这事扔狗窝就行。
订蛋糕吃的 回复 09-05 09:39
不算!对人无毒
用户13xxx69 回复 09-05 08:55
扔公共场所算危害公共安全。扔狗窝算什么?投毒罪不成立
蓝颜
物业特莫就是一群废物
布衣 回复 09-05 12:32
物业没有执法权,沟通劝说不改,就没有办法了。
所相虚妄
投毒是不对,可面对长期扰民行为,物业又不作为,怎么做是对的呢?遇到类似的事情要怎么解决?
白河愁 回复 09-05 09:34
忍着,憋回去,忍无可忍的时候直接干人。
用户10xxx03
九条狗才403块钱,人不是好人,狗也不是好狗
用户10xxx16
凭什么判刑,正常人可能捡地上的火腿肠吃吗
润物无声
吃饱撑的的法
天山昆仑派
现在的自媒体为了流量胡编乱造无耻至极,直接损失403元能判刑?
用户13xxx26
可惜了
用户10xxx56
可怜的狗,可恶的主人。
蛟龙游浅水吉人自有天命
性质严重属于投毒罪。
用户10xxx63
拘留七天得了
ttt
你三两头的扔药,别一锅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