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小姑娘在便利店打工了10天突然提了离职,老板却只给了6天工资,小姑娘的父母气

北岛社会 2025-08-22 22:45:04

贵州小姑娘在便利店打工了10天突然提了离职,老板却只给了6天工资,小姑娘的父母气的在店门口大喊大叫要曝光吃人的老板,老板也不是吃素的和小姑娘的父母对着喊:“你要曝光我什么?!”

小姑娘跟《百姓关注》节目组说,从7月16日开始在贵州某便利店打工,上到7月26日,晚上就没有去了,离职前的一个小时给老板发了信息,满打满算上了9天的班。

老板说只给小姑娘算8天的班,给200块钱,小姑娘一听就不乐意了,刚打工的时候老板承诺自己一个月至少3000元,怎么变得这么低了?

老板也不肯退让,说打工的前7天是实习期,实习期没有工资,所以本来这200块也是没有的。

小姑娘说老板从来没说过有实习期这回事,自己也没有旷工。

两人沟通未果,小姑娘打给了劳动监管部门,老板当着劳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面承诺给小姑娘560元,还是算上班8天,并且自己会在8月10日前付清工资,小姑娘也答应了。

结果到了8月11日,小姑娘也没收到钱,就发微信问了老板。谁知老板的态度很恶劣,只给小姑娘转了413.2元。

小姑娘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只有这些?谁知老板听了也不乐意了,也问小姑娘:“那你想要多少?”说完就把小姑娘给拉黑了。

女儿在外被人欺负了,做父母的自然是看不下去。

小姑娘的妈妈蒋女士站在便利店门口对着镜头很气愤的说要曝光这样的黑心老板。

便利店的店长说小姑娘没有上9天的班,有两天是实习期,其他员工在实习期是没有工资的。但是老板也给小姑娘算了实习工资。

这时候便利店的其中一位老板突然出现还一直推搡记者,表现的很激动。老板说小姑娘突然提了离职,对自己的经营造成了很多麻烦,因此只能给小姑娘算6天的工资。

8天又变成了6天?560又变成了413?

老板说扣除的这部分是因为考核的时候自己发现货架上有灰尘,还有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情况,因此对员工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理,罚款由店里的三名员工分摊承单,并给记者出示了考核时拍下的照片。

照片内容是老板抹了货架以后手指沾上了灰尘,零食货架上的零食摆放有些凌乱。老板把这笔罚款称为“行政考核处罚”。

老板还展示了一段小姑娘在监控视频里玩手机的片段,并称本来这也应该扣钱的。

小姑娘到底应该拿到多少元的工资呢?便利店的老板又有哪些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老板有权对员工进行“行政考核处罚”吗?

首先,本事件必须重申一个重点,实习期是必须计算工资的,“实习期本来没有工资”这种说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那么小姑娘本来应该拿到多少钱呢?

按照老板承诺的月薪三千元,除以国家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乘以小姑娘的上班天数9天,应该是1241元,按照8天算也是1103元,远远高于小姑娘实际拿到的400多元。

并且,老板定下的“行政罚款”也很不合理,只有国家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力进行行政处罚,用人单位无权进行行政罚款。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也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只有当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8。并且,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一案件中,货架脏了和摆放不整齐以及玩手机的现象虽然被老板的手机客观记录了下来,但是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现象给老板造成了任何可量化的经济损失,所以老板无权对小姑娘进行任何罚款。

从整个事件来看,老板可能也没有和小姑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也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最后老板在劳动监察部门的调解下还是支付了小姑娘500元的劳动报酬,小姑娘和家人也决定接受调解。

虽然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但我们也尊重小姑娘一家人的意愿。

老板经营不容易,打工人在外打工也不容易,但无论大家多不容易,打工时该遵守劳动法的地方一定要严格遵守

大家怎么看这样的打工纠纷呢?你找工作时被老板无理扣过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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