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在装修新房时,将自家的阳台封闭,得知情况后,物业要求其立即拆除,男子认为物业无权干涉,并未听其劝阻,可万万没想到,物业竟将男子诉至法院。 成都的高先生,是个火锅店老板,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后,在市中心高档小区28楼买了套新房。装修房子时,他听了朋友的建议,把阳台给封上了,想着这样既不影响邻居,又能按自己的喜好来。可没多久,物业就打电话来说,封阳台是违规的,得赶紧拆掉。高先生心里不服气,觉得房子是自己的,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物业这边呢,拿出了一份入住前签的《临时管理规约》,里面白纸黑字写着,封阳台得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高先生没跟大家商量就自己动手了,物业担心这样会有人跟着学,小区管理就乱了套。两边谈了好几次都没谈拢,最后物业只好把高先生告上了法院。在审这个案子时,物业说高先生没按规矩来,但高先生觉得自己没碍着别人,也没犯法。法院看了看,觉得民法典说了,业主可以用自己的地方,封阳台又没搞坏房子也没打扰别人,而且那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没说不能这么干。所以,最后高先生赢了官司,阳台还是他的。
到底是谁在自己动手装修啊。[捂脸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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