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榆中,凌晨一点,酒气熏天的小柳晃进家门,父亲黑着脸骂他没出息,他借着酒劲回怼,父亲一巴掌扇过去,他竟挥拳打向父亲头面部。母亲赶来拉开,父亲却突然倒地,再没起来。父亲是心脏病合并高血压致猝死,小柳的殴打和吵架情绪波动只是诱因。 更让人意外的是,小柳认罪认罚,母亲和亲属谅解,还有自首情节,最后只判了有期徒刑2年8个月,缓刑3年。这儿子,到底是该被千夫所指,还是该被理解? 小柳这孩子,从小就不是省油的灯。26岁的人了,没个正经工作,整天跟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喝酒、打架、泡吧,啥坏事都干。 父母为他操碎了心,可他就是不听劝,越管越叛逆。那天晚上,他又喝得烂醉如泥,凌晨一点才回家。 父亲本就等他到深夜,心里憋了一肚子火,见他这副德行,忍不住骂他: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整天就知道喝酒,你还要不要脸? 小柳一听,借着酒劲就怼回去:我怎么没出息了?我喝酒关你什么事?你管得也太宽了吧! 父亲一听,抬手就扇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彻底点燃了小柳的怒火。他从小就被父亲管得死死的,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怨气。 这下,他再也忍不住了,挥拳就打向父亲的头面部。 母亲听到动静,急忙赶来拉开。她一边拦着小柳,一边哭着劝父亲: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喝多了,不懂事。 可父亲却突然捂住胸口,脸色苍白,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母亲吓得赶紧拨打120。可等救护车赶来时,父亲已经没了气息。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柳瞬间清醒过来。他看着躺在地上的父亲,整个人都懵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竟然会酿成这样的惨剧。 他跪在地上,抱着父亲的尸体,哭得撕心裂肺:爸,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1月23日,鉴定结果出来了。父亲是心脏病合并高血压性心脏病致猝死,小柳的殴打和吵架情绪波动是诱因。 也就是说,小柳的暴力行为和言语刺激,加速了父亲的死亡。 很快,小柳被公诉。他认罪认罚,母亲和亲属也谅解了他。 毕竟,他是他们的儿子、亲人,他们不想看到他一辈子都在监狱里度过。 而且,小柳还有自首情节,主动向民警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审理时,也考虑到了这些因素。虽然小柳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但他有自首、认罪认罚、获得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这意味着,他不用立即去监狱服刑,而是可以在社会上接受监督改造。 如果他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这判决结果一出来,有人说:这儿子太不孝了,打死亲爹,就该严惩! 有人说:他也不是故意的,而且有自首情节,获得谅解,从轻处罚也是应该的。 还有人说:这父亲也有责任,平时管得太严,导致孩子叛逆,最后酿成悲剧。 其实,这起悲剧的背后,藏着更复杂的问题。小柳的叛逆,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问题,更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父亲从小对他管得太严,没有给他足够的自由和空间,导致他心里憋了一肚子怨气。 而小柳,也没有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最终酿成大祸。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这起案件中,小柳虽然不是直接导致父亲死亡的原因,但他的殴打和吵架情绪波动是父亲猝死的诱因。也就是说,他的行为与父亲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他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过,法律也讲究“罪刑相适应”原则。 也就是说,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小柳虽然构成了犯罪,但他有自首情节。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此外,小柳还认罪认罚,获得了母亲和亲属的谅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而且,母亲和亲属的谅解,也表明小柳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判了小柳有期徒刑2年8个月,缓刑3年。 家庭教育,不能只是严厉的管教,更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绪管理。 而作为子女,也要学会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用理性和包容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暴力和冲动来酿成大祸。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小柳该被严惩,还是觉得从轻处罚也是情有可原? 信息来源:2025年8月14日 光明网报道
甘肃,男子酒后回家,和父亲发生口角,他指责了父亲几句后,被父亲给了一巴掌,男子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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