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处于离婚冷静期的丈夫,因怀疑妻子出轨,便在妻子家中放录音笔,在要求妻子与被怀疑的出轨对象视频通话后,殴打妻子并发生性行为,随后妻子报警,丈夫被警察带走。而丈夫姐姐却欲为弟弟做无罪辩护。 这对夫妻于2025年2月27日,因感情破裂,到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 双方进入离婚冷静期后,为分居状态。 但因丈夫怀疑妻子有出轨行为,于是从网上买来具备录音功能的智能定位终端,放置于妻子卧室书架上,窃听妻子日常生活。 3月21日,听到妻子与他人对话音频后,便对妻子实施暴力行为,并要求妻子与被怀疑的出轨对象拨打视频通话,而对方在看到女方丈夫后立即挂断。 随后,出于泄愤,丈夫要求妻子脱去衣物,继续实施暴力行为,还与女方发生性行为,并且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 3月21日16:13,妻子以被殴打为由报警,3月22日20:00,又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报警。 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中心出具的鉴定书,该女子腰椎左侧三处横突骨折,被评定为轻伤一级。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该男子曾告诉自己姐姐,录音笔里录到妻子与其他男子贬低他的话,还怀疑妻子出轨。 弟弟被带走后,姐姐很吃惊,一方面吃惊于一向老实还患有尿毒症的弟弟的行为,另一方面则是对婚内强奸罪名的不理解。 男方的辩护律师主张,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本没有婚内强奸的说法,为男子做无罪辩护。 8月12日上午,该案子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一审非公开审理,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首先,关于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没有强调与婚姻是否有关,而强调了妇女意愿,因此如果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很大可能构成强奸罪。 其次,男方确实造成了女方轻伤一级的结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轻伤一级的量刑通常在1年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如果男方不赔偿且未达成谅解,一般会判处实刑,可能在一年到一年半左右,通常不超过两年。如果赔偿并达成谅解,可能会判处缓刑。 而且,男子放录音设备监听与拍摄视频的行为同样不可取,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女子出轨情况属实,那么男子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会有一定优势。并且于男子罪行应该会酌情考量。 但不可否认的是,男子对女子身体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不论女子出轨与否,都不该是男子动手打人与发生性行为的理由。 对于此案件,你有什么看法,一起在评论区讨论吧!
吉林一56岁男子和妻子行房的时候发现妻子不配合了,没有之前热情了,怀疑妻子出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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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
老实人被逼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