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不孝子!”甘肃榆中,男子醉酒后与父亲因琐事发生争执,还当着家人的面扇了父亲的脸,把父亲当场气晕了过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男子虽然后悔无比,但没想到,他还因此被警方认定为犯罪,甚至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这事儿发生在2025年1月7日凌晨,当时柳某刚满26岁,平时在家务农,生活平淡也没什么大波澜。可那天晚上,他不知为何喝了不少酒,情绪也跟着失控,一点小事就炸了。 他父亲看不下去,劝他早点休息,别再喝酒伤身。没想到这句话成了导火索,柳某非但不听,反而借着酒劲指责父亲没本事,没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这话一出口,家里人都愣住了。老父亲心里难受,当场就教育了他几句,结果柳某火气更大,直接抬手打了父亲一耳光。 紧接着,他还不罢休,又冲上去用拳头砸向父亲的头面部。家人赶紧上前拉开,可老人已经脸色发白,浑身发抖,没一会儿就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救护车很快赶到,但医生到场时,人已经没了生命体征。谁也没想到,一场家庭争吵,竟以这样的方式收场。 后来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老人本身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压,这次猝死,直接原因是头面部受到外力冲击,加上情绪剧烈波动,诱发了心脏疾病。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场冲突,老人或许还能多活些时日。而柳某的冲动行为,成了压垮父亲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警方介入后,认定柳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虽然他不是故意要杀死父亲,但他明知对方年事已高、身体不好,还在酒后动手激怒对方,这属于典型的疏忽大意。 更关键的是,法律上有一条很明确的规定:醉酒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刑法》第18条写得清清楚楚,醉酒的人犯罪,照样要负刑事责任。 柳某当时是清醒的,他能意识到自己在打人,也能听懂家人的劝阻。他只是选择放纵情绪,没去考虑后果。这种“能预见却没预见”的过失,正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核心。 案发后,他被传唤到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事情经过,态度也算诚恳。加上家属出具了谅解书,他自己也认罪认罚,这些都成了法院量刑时的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柳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缓刑三年。这意味着他不用坐牢,但接下来三年必须遵守监管规定,一旦再犯事,就得去服实刑。 这个判决一出,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说,这是家事,父子吵架动手虽不对,但没必要上升到刑事层面。 也有人觉得判得太轻,一个打爹还把人打死的家伙,哪怕判缓刑,也该让他尝点苦头,不然以后谁还怕法律? 其实法律不是不讲人情。法院在判决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家庭关系、悔罪表现和亲属谅解等因素。但它更强调一点:再亲的关系,也不能成为暴力的遮羞布。 你不能一边喊着“这是我爸”,一边对他拳脚相加。身体上的伤害加上情绪刺激,足以让一个本就患病的老人瞬间崩溃。 柳某醒酒后哭着说后悔,可后悔换不回父亲的命。他以为只是吵一架、打两下,不会出大事,但他忘了,有些错误一旦犯下,就没有重来的机会。 这个案子也不是单纯在惩罚一个人,更是在提醒所有人:情绪失控的代价,可能远比想象中沉重。 家庭矛盾可以沟通,可以冷处理,但动手永远是最蠢的选择。尤其面对年迈的父母,他们经不起推搡,更扛不住心寒。 法律给了柳某一次改过的机会,但失去父亲的痛苦,会伴随他一辈子。这份沉重,不是一句“我当时喝醉了”就能抹去的。 说到底,孝顺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而是日常的尊重与克制。哪怕争执再激烈,也该守住最基本的底线——不动手,不辱骂,不把亲人推入绝境。 这起悲剧不该被简单归结为“酒后冲动”,它暴露的是一个人对家庭责任的漠视,对生命尊严的无知。而法律的介入,不是要拆散一个家,而是为了守住最基本的伦理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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