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突然抛出一个尖锐问题: “想问问这位女法官,要是有人想强奸您,您会反抗吗?会还手吗?” 法官的声音不算洪亮,却掷地有声: 这是人的本能,更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可偏偏有人故意歪解,称按法官的意思,被强奸时得一边反抗一边“计数”, 自卫后还得用同等“量级”反击才叫正当防卫,这简直是胡扯! 真要是在法庭上这么抬杠, 法官大概率会直接驳回: “此问题与本案无关,请被告规范提问方式。” 说到底,正当防卫哪是这么“算”出来的?遭遇不法侵害时,人本能就是拼尽全力保护自己,法律从不是让受害者在险境里还要精准衡量“反击尺度”。 大家觉得,正当防卫的界定标准, 到底该怎么定才合理?来聊聊你的看法~
扬言要“当面强奸女儿”的民警,一审被判8年。2024年1月的时候,上海一对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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