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撕咬路人致死狗主人获刑6年半#】#烈犬撕咬路人致死犬主称狗咬的我没罪# 8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豫法阳光”披露一则案例:高某在某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有三只大型烈性犬,虽然饲养期间多次扑倒、咬伤他人,但高某不以为意,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某日,马某从高某羊场门口路过时,高某饲养的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底部窜出,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致马某当场死亡。经现场勘查,该狗笼放置于土质地面上,底部无铁网阻断,笼子与地面衔接处空隙较大,犬只可轻松从中逃脱,笼子顶部也无铁丝网,仅用建材板简易搭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豢养的三只大型烈性犬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案涉犬只虽然关于笼中,但笼底与土质地面衔接处空隙较大,犬只可以轻易从笼中逃脱,很容易发生伤人危险,且案发前,高某饲养的烈性犬已经多次发生扑倒、咬伤路人事件。高某因疏忽大意造成了马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高某所提“马某系被狗咬死的,与其无关”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被告人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豫法阳光)
狗主人和两只烈性犬的处理结果来了,我以为是对狗主人教育和罚款5000元,也以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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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人
太轻了,检察机关应该抗诉,起码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杀人罪论处,判处无期徒刑,终身不得减刑。
用户17xxx67
理应如此
用户13xxx24
拍的太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