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被开罚单了...不愧是上海,最接近国际化大都市的地方。
别杠,别浪,别破防。
很多年前去香港,一定要留意别闯人行红灯,别随便乱穿马路,否则会被开罚单。现在嘛...
后来去美国,除了纽约那种“非美国”,以及中西部“荒无人烟”的地方,在几个主要大城市旅游时也别瞎穿马路,赶上被警察看到了也是要吃单子的。
可能是国内习惯了,法不责众了,突然有个按法规执行的警察,大家突然觉得不正常了。
当行人和非机动车当“弱势群体”太久了,可能忘了交通法也有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条款了。
挺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要遵守交通法,社会交通才能畅通无阻、安全顺达!
否则明明是同一部法律,却老搞“一鱼两吃”的小动作,也挺没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