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告揭开了*ST高鸿长达九年的财务造假黑幕。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8月8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高鸿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长达9年造假链条
根据*ST高鸿公告,公司8月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涉及子公司高鸿科技、高鸿数据等多家主体,通过两种模式虚构业绩:
1、笔记本电脑“空转”贸易
2015年至2021年,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构建“资金—合同—物流单据”闭环,但无实际货物流转。
上述虚假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5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0.63亿元、56.34亿元、24.80亿元、18.05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93亿元、24.49亿元、24.18亿元、30.60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305.11万元、2190.52万元、1234.19万元、894.46万元。
2、IT系统与服务器虚假贸易
2018年和2020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8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96亿元、308.19万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0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77.69万元、308.19万元。
2022年和2023年,高鸿股份及其子公司高鸿数据、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7.35亿元、3.94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7.32亿元、3.8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70.74万元、788.21万元。
总的来看,九年间,公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近200亿元,部分年份虚增比例高达49.38%;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
拟罚款1.6亿元
与此同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
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事先告知书显示,付景林作为*ST高鸿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组织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江庆为*ST高鸿时任董事曹秉蛟的配偶、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和管理者,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与*ST高鸿构成共同违法,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丁明锋作为*ST高鸿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组织、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
据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ST高鸿及相关当事人开出合计超1.6亿元的“罚单”。其中,证监会拟对*ST高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拟对付景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丁明锋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曹秉蛟等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至75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江庆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可能被强制退市
8月8日晚,*ST高鸿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风险提示公告》显示,8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认定情况,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8月8日晚,公司还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