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上海,一男子与女儿感情不和,晚年无人照顾,外甥女可怜舅舅,于是就把男子带在身边照顾了28年。男子为感谢外甥女的付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全留给了她,亲生女儿得知后坚持反对,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后闹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上海的九旬老人王大爷(化名)一直和自己的外甥女周女士(化名)住在浦东新区的一套房子内。 王大爷早年丧偶,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将女儿拉扯大,之后还帮着女儿带外孙女。 这套位于浦东新区的房子是他自己在2001年买下来的,因为自己跟孙女很亲,老人在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捎带上了外孙女小高(化名),二人各占房产的50%。 但王大爷和女儿王某(化名)在多年之前闹了个很大的矛盾,父女二人恶语相向,王某更是扬言和王大爷断绝关系。 此后的近30年时间里,王某竟然真的很少去看望王大爷,至于王大爷的身体情况那更是不闻不问。 王大爷的外甥女周女士看舅舅晚年如此凄惨,她实在是于心不忍,于是她辞去了原本的工作赶到上海,从此开始照顾王大爷。 周女士整整照顾了王大爷二十八年,她为王大爷买菜做饭、洗衣打扫、端茶递水、陪着看病。 2009年,王大爷当时生了一场大病,他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了,于是就立下了公证遗嘱。 看着外甥女这十多年来对自己不离不弃的照顾,再看看亲生女儿的疏远,他决定在自己百年之后,将名下的房产份额全部交给周女士一人继承。 没想到大病一场后,老爷子的身体反而一天比一天硬朗,直到2020年的时候,已经年过九旬的王大爷在一天夜里安详的走了。 王大爷去世后,周女士第一时间让丈夫告知了王大爷的女儿王某,并将当初公证遗嘱的照片发给了小高,让她配合自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没想到二十多年来对父亲不管不顾的王某,如今涉及到遗产继承却又蹦了出来。 她以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所谓的遗嘱,也无法证明周女士在王大爷去世后六十日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分配遗产。 周女士却表示,遗嘱早在王大爷去世两周内她就已经发给小高了,而且附近的邻居都可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由于周女士没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王大爷去世后的60天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应视为周小冬放弃接受遗赠。 但是考虑到周女士伺候了老爷子那么多年,功劳苦劳都有,所以还是决定从老人的遗产里“适当”分一点给她。 最后法院判决,王大爷50%房子份额,亲闺女王某和外甥女周女士一人一半(各25%)。 对于这一结果,双方都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了二审上诉。 二审中,周女士拿出了自己曾在老人去世一月后通知小高的通话记录,并且证明了在老人去世的60天内,周女士曾与王某等人有交接过物品,但因为继承纠纷,小高并未拿出房产证协助办理房产继承事宜。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女士的行为符合接受遗赠,最终法院撤回了一审判决,王大爷名下50%的房产份额由周女士全部继承。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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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来北往
不孝女没有一点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