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男子与妻子离婚时,一次性支付给3岁儿子70万抚养费,不曾想,前妻1个月

恍恍惚惚拍世界 2025-08-03 14:14:02

江苏南通,男子与妻子离婚时,一次性支付给3岁儿子70万抚养费,不曾想,前妻1个月后再婚,竟用这70万跟现任买房,男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妻退还70万本金和利息,前妻却不承认,法院这样判了!   “我是给孩子的又不是给你的,拿着我的钱和现任买房是几个意思?”男子愤怒的说道,这声质问,道出了江苏南通一位父亲的满腔委屈与愤懑。   故事的主人公是江苏南通的李某(化名)和前妻张某(化名),两人曾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小宇(化名),然而婚姻生活并未如童话般美好,双方因感情破裂,最终决定走向离婚的道路。   离婚时考虑到儿子小宇当时年仅3岁,未来的成长、教育、医疗等都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为了让儿子能在相对优渥的环境中成长,也为了减少日后因抚养费问题可能产生的纠葛,李某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一次性支付给小宇70万元人民币,作为其成长至18岁期间的抚养费。   这笔70万元的抚养费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李某而言,无疑是一笔巨款,这可能是他多年的积蓄,甚至可能背负了部分债务,但他心甘情愿,只为了能给儿子一个更好的未来,在离婚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这70万元是支付给儿子小宇的抚养费,由前妻张某代为管理和使用,应用于小宇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   李某以为这样的安排既尽到了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也为儿子铺就了一条平稳的成长之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份沉甸甸的父爱,很快就会被前妻的“再婚喜讯”蒙上一层阴影,离婚手续办完后,李某努力适应着单身生活,并按照约定将70万元抚养费一次性打到了前妻张某的银行账户。   他心中虽有不舍但想到这笔钱能用在儿子身上,便也稍感安慰,然而仅仅过了一个月,李某从朋友处得知一个令他震惊的消息:前妻张某再婚了,而且是用他刚支付的那笔70万抚养费,和现任丈夫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新房。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李某瞬间火冒三丈,他立刻联系张某质问,张某起初还支支吾吾,后来见无法隐瞒,便承认了用这笔钱买房的事实,但她却认为,自己作为小宇的法定监护人,有权管理和支配这笔抚养费,买房也是为了给儿子一个更稳定的居住环境,并没有错。   他无法接受前妻的解释,在他看来这70万元是专门给儿子的抚养费,所有权属于小宇,张某只是代为保管,其使用权必须严格限定在儿子身上,现在张某不仅迅速再婚,还将这笔钱挪作他用,与现任丈夫共同购房,这无疑是将儿子的抚养费“充公”了,严重侵害了儿子的合法权益。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张某甚至拒绝返还这笔钱,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前妻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70万元抚养费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这起案件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围绕70万元抚养费的归属、使用权以及张某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法院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并审查了离婚协议、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后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代为保管给儿子小宇)抚养费70万元以及利息,这笔钱应存入以小宇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由李某和张某共同监管,直至小宇成年。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布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绝大多数网友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和认同,一位网友留言道:“判得好!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不是给父母的‘零花钱’或者‘私房钱’,这位母亲的做法太不应该了,拿着前夫给儿子的钱去和现任买房,说不过去。”   另一位网友也表示:“深有同感!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抚养费问题也成了老大难,很多一方支付了抚养费,但另一方怎么花,支付方根本无从知晓,甚至确实存在被挪用的情况,这个案例很有代表性。”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纠纷的解决,更是一次对抚养费性质、监护人职责的普法教育,它提醒着所有为人父母者,抚养费承载的是对孩子未来的承诺与责任,必须专款专用,任何试图侵占、挪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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