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3名男生搭讪一名13岁女生而后邀请对方一起到酒店喝酒,酒后,其中1名男生与

士气沉沉 2025-07-28 10:25:55

青海,3名男生搭讪一名13岁女生而后邀请对方一起到酒店喝酒,酒后,其中1名男生与对方躺在一张床上并发生了关系,另一名男生趁前一男生上厕所与前一男生商量后,假冒前一男生也与女生发生了关系,而后见女生发现后生气打算离开,又抢走了女生的手机,和2名朋友一起把女生的手机卖了,结果悲剧了! 2024年3月30日深夜,13岁的女孩阿青正在外面用餐,因为长相靓丽、身材苗条引起小强等三人的注意,他们厚着脸皮走过去,与她攀谈起来。 席间,三个男生逗得女孩花枝乱颤,趁着高兴劲,邀请她一起去酒店喝酒。 阿青欣然应允,觉得人少不热闹,还回家叫了姐姐一起玩,路上又偶遇闺蜜倩倩,就这样三个女孩捯饬的漂漂亮亮赴约了。 在酒精和游戏的刺激下,六个人一直玩到了凌晨5点左右,女孩的姐姐和闺蜜相继离开,只剩下阿青累倒在床上,睡得昏天黑地。 过了一会,隔壁床的小强悄悄走了过来,趁女孩熟睡,用被子蒙住她的头,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这引起了兄弟小勇的嫉妒,于是他也紧随其后,侮辱了女孩。 不久,阿青睡醒了,看到自己身下一片狼藉,气的当初要报警。 小勇担心事情闹大,一把夺过她的手机。 但女孩并未善罢甘休,而是穿好衣服扭头就走出了酒店,不知去向。 事后,小强三人在附近找了一圈,结果连个影子都没看到,中午时分,他们口袋里的钱花的差不多了,于是便走进一家店铺,将女孩的手机变卖,换了5300块。 本打算继续潇洒,可谁知,警方突然神兵天降,将他们带到了警局。 审讯中,三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发现,被强奸的阿青只是一名初一学生,年仅13岁,而涉事三人中的小强也只是一个17岁,未成年的孩子。 考虑到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该案子移交给检察院起诉。 法庭之上,小强的被告律师认为,事发时因为是天黑,再加上女孩浓妆艳抹,穿的太成熟,所以导致三兄弟不知道她是幼女,所以不应该以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重处。 此外,小强和女孩发生关系时,其余两兄弟还不知情,不应该视为论奸。 最终,法院在经过调查后,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小强犯强奸罪、隐瞒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小勇犯强奸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5个月,处罚金2000元。 至于三人中的另一人,因未参与对女孩的性侵犯,无罪。 虽然两个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段阴影注定要伴随阿青一生。 其实这本该是场能避免的悲剧,一个13岁女孩不应该深夜肚子在外吃饭、饮酒,而且还答应跟陌生人去酒店玩,说白了,还是缺少防备意识,在这方面家长、老师应该多教育、警告。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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