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名小伙在公园角落里遛狗没栓绳,一名大妈路过时,不愿意了,声称被2名小

繁星入眸念成诗 2025-07-27 03:47:16

辽宁丹东,2名小伙在公园角落里遛狗没栓绳,一名大妈路过时,不愿意了,声称被2名小伙的狗吓着,先是报警,而后又将2名小伙告上法庭,向2名小伙索赔14.3万余元损失。虽然2名小伙坚决否认,并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狗惊吓到大妈,但法院这样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丹东中院) 2024年的一个傍晚,管大妈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后便去了附近的公园散步。 她习惯性地漫步在公园的小道上,享受着微风和周围的宁静。 突然之间,她遇到了一件意外的事。两只狗从公园的草丛中冲了出来,直直朝着她扑了过来。 管大妈吓得瞬间僵住了,心脏几乎跳到了嗓子眼,整个人不知所措,脚步也停滞了。 她本能地后退了一步,紧张得几乎无法动弹。 眼看着那两只狗逼近,她立刻掏出手机,慌乱地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开始与狗的主人进行交涉。经过一番沟通,狗主承认了自己没有拴绳,导致两只狗吓到了老人。 而狗主还表示愿意承担责任,签署了出警记录,并表示会配合警方处理此事。 管大妈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但她依然感到心脏剧烈跳动,身体一阵发抖。为了安全起见,民警陪同管大妈一起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后,管大妈仍然没有恢复过来。她在急诊室里坐下时,心脏的剧烈跳动和四肢的不自觉颤抖让她很是难受。 经过初步检查,医生建议做心脏相关检查。最终的诊断结果是“心悸待查”,医生认为她可能是因为突如其来的惊吓,导致心慌和身体不适。为了确保没有其他问题,医生决定让她住院观察。 经过进一步的治疗,管大妈在医院住了10天,期间做了一些检查,并且接受了心脏治疗。 这段住院期间,管大妈的情绪仍然无法平静,心跳的异常让她几乎无法安心入睡。 治疗费用累积到近万元,虽然后来恢复得较好,但这次突如其来的事件却让她心有余悸。 出院后,她常常回想起那个瞬间,依然心有余悸。 大妈就将两人告上法庭,张口索赔14万余元。小伙子们在法庭上坚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我们的狗吓到了人”。 法庭上,崔某和胡某对没有拴绳的事实并不否认,但他们坚决否认狗对管大妈造成了惊吓。两人辩称,狗只有三个月大,性格温顺,不具备攻击性,根本没有做出任何威胁行为。 他们还强调,事发地点位于公园内,这里通常是许多“狗友”聚集的地方,管大妈如果真有害怕狗的情绪,为什么还要走到这个地方呢? 他们认为,管大妈的恐惧反应可能是过度的,并不完全是狗的行为所引起的。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指出,虽然狗的大小和年纪可能不具备明显的攻击性,但在公共场所遛狗不拴绳本身就是对管理规定的违反。 这一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法院还指出,管大妈在事发时的恐惧反应并非毫无根据,特别是在遇到突如其来的冲击时,很多人都会产生强烈的应激反应,尤其是年长者,心脏和神经系统的承受能力较差,容易受到惊吓。 在计算赔偿时,法院对管大妈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害等合理损失进行了详细核算,最终裁定赔偿金额为9200余元。崔某和胡某被判赔偿这一金额。 此判决在二审时得到了维持,法院认定狗主未遵守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且未能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此责任不能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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