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年间,江南城市出现了“服妖”,很多读书人都涂脂抹粉,穿着艳丽,大红大紫,招摇过市。 这些读书人不少有秀才功名,束发用的是红丝,当时一位退休官员李乐看到后,感慨万千,在《续见闻杂记》写下这首诗: 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 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当时的正统卫道士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服妖”。 因为这是对礼制和朱元璋服饰等级制度的背叛。 实际上,从明初到中期,就不断有人违反朱元璋的服饰等级制度,到了成化弘治年间,服饰已经不分男女,面料奢华,禁令成为一纸空文。 天顺年间,明朝官员自创了精致的红毡雨衫等服饰,生活奢靡,教坊司也普遍穿戴绫罗绸缎、大红织金、金玉宝石。 最终导致了上行下效,当时北京百姓穿皮靴、黄色、紫色、蟒龙、飞鱼等,大摇大摆走在紫禁城的,多的是,这要是在明初,会被朱元璋拿去砍断腿的,中期和晚明,就彻底管不过来了。 “服妖”除了读书人,还有大户人家的娈童、优伶等,他们也会在城市里穿着艳丽,坐着马车,招摇过市,不乏很嚣张的。 但这些多是在富裕地方和城市出现,主要集中在江南,偏远地方和乡下,就是想穿,也没这个条件。
705年,张柬之密谋逼迫武则天退位,问羽林将军李多祚:“将军的荣华富贵,是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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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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