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18岁少年从老家河南来投靠堂弟,结果打车时误将100元车费付成1010元。少年在微信上向司机留言要求退款后,司机却毫无回应。少年又去报了警,但也没有结果。万万没想到,少年竟然跑去苏州喝农药自杀了。少年的家属要求司机赔礼道歉,并退还多给的车费,但司机却无声拒绝了。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 据九派新闻7月22日报道,少年小郭在3月29日来到上海虹桥高铁站,虽然打了辆网约车,并约好了100元的车价去浦东新区。 等到达目的地后,小郭给司机师傅转账,结果不小心按错了数字,转给了司机1010元,而此时司机已经开车离开了。 在发现转错钱后,小郭立即给司机留言:“师傅,我付多了,能退我不?”然而,这条消息却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 小郭当时十分生气,于是在堂弟的陪同下去报了警,但警方只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 3月31日,小郭在堂弟陪同下去派出所报警,可警方只给了司机车牌信息,其他信息都属于个人隐私,没办法透露。 小郭虽然拿到了车牌信息,但他不知道怎么去找司机,所以一直十分纠结。 4月3日那天,堂弟下班回家发现小郭不见了,他焦急万分,联系了在老家的堂哥郭先生。 4月4日一大早,郭先生就赶到上海一起寻找,然后还报了警,结果发现小郭跑去苏州了。 4月6日上午9点,郭先生突收到小郭同学的信息,说小郭有轻生的念头,这让郭先生更加着急了,他希望小郭不要做傻事,他是家中最小的,身受大家的宠爱。 可当郭先生一行人赶到苏州时,却得知小郭已经喝敌敌畏自杀了,尸体就在穹窿山中。 对于小郭的自杀行为,家人始终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小郭虽然有些内向,但不至于到自杀的地步,肯定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 后来郭先生等人才得知因为司机不退钱,导致小郭烦躁了很长一段时间。 事后,郭先生联系了司机师傅,将小郭去世的消息也告知了司机,并要求司机退钱,可司机什么话没说就挂掉了,之后就完全联系不上了。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说:“司机太没良心了,就因为他不退款,把一个年轻的生命逼上了绝路,必须负责!” 也有人反驳:“司机只是没退钱,又没拿刀逼着少年自杀,怎么能把责任全推到他身上呢?”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得不可开交。 那司机到底要不要为小郭的死负责呢? 1、司机多收了小郭的钱,这的确违法了。 司机在接待小郭时,二人明明已经谈好了是100元的车费,可因为小郭的错误,导致转了1010元给司机。对于这多出来的910元,司机是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因此,司机应当退还这910元给小郭。 2、小郭的死其实与司机无关。 侵权事件的形成一般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本身是否存在过错,二是过错与被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小郭转错钱是他的不对,司机不肯退款也的确存在过错,最终导致了小郭喝农药自杀。 可司机虽然有错,但他无法预见到小郭会因此而喝农药自杀。毕竟为了910元而自杀,这不符合人之常情。 因此,小郭的自杀与司机的过错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而且小郭来上海是投奔堂弟的,也是打算在上海打工的,但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这说明他的工作压力应该很大,这些因素也有可能影响他的心理状态。 就像一个人走路摔了一跤,不能只怪地不平,还得看看这人走路有没有注意看路。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认定司机要为小郭的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当然,小郭的家属也没要求司机来承担这个责任,他们只要求司机退还910元的多余转账,以及赔礼道歉,这个要求是能得到支持的。 最后,小郭的自杀身亡的确让人痛心,虽然法律上司机可能不用为小郭的死亡担责,但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他真的应该好好反思,好好道个歉。 对此,您怎么看?
上海,一19岁男孩初到上海找工作,人生地不熟,在虹桥站打车时与司机私下谈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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