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报道,上海,48岁男子在家吃饭时被馒头噎死,家属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想起来曾经给男子买过一份理赔金额10万元的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到了拒绝。男子家属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吃馒头噎死”算不算意外?) 两年前一个寻常的傍晚,潘先生和老母亲正吃着再简单不过的馒头。意外毫无征兆地降临,潘先生猛然倒地,没了意识。恐惧瞬间笼罩了这个家,潘母慌乱之中,靠着邻居帮忙才拨通了120。可救护车赶到时,潘先生的心跳已经停止。 现场医生发现潘先生的咽喉深处,卡着一块没来得及咽下的馒头。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主要死因一栏赫然写着:猝死。 家人在悲痛中处理完后事,连遗体都火化了,才在整理遗物时,偶然翻出一张多年前的意外伤害险保单。那是2017年买的,保额10万元,保障期一直到2047年。这张保单,给沉浸在悲伤中的一家人一丝微弱的希望。 他们坚信潘先生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险定义的“外来、突发、非本意”的事故,保险公司理应赔付。然而当他们把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后,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拒绝。 保险公司态亮出了合同里的免责条款,白纸黑字写着“猝死”不赔。为了进一步佐证,保险公司还调出了潘先生生前的就诊记录和体检报告,上面清楚记录着他患有心脏早搏、高血压等多种疾病。 保险公司认为潘先生本就一身基础病,他的死亡是自身疾病导致的猝死,跟那口馒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不属于意外,自然也就不在理赔范围内。他们还强调,对于免责条款,他们早已履行了提示说明的义务。 这下,双方就潘先生究竟是怎么死的,彻底杠上了。潘家一口咬定,就是那口馒头要了命,急救记录就是证据。 而保险公司则手持死亡证明当盾牌,再拿潘先生的病史做文章,坚称是旧病突发,纯属巧合。 而且由于事发突然,家人悲伤过度,错过了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时效,还因迅速火化了遗体导致了关键证据的永久缺失。保险公司抓住这一点,抛出了“死无对证”的质疑。 僵持不下,潘先生的家人最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25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孙猛法官接手此案。调解一开始,孙法官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症结所在:潘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到底是什么? 他强调,保险公司如果主张是病死的,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潘先生的高血压、心脏早搏这些旧疾与这次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大家各退一步。保险公司在之前“出于人道主义”支付2万元的基础上,同意再追加2.8万元,合计向潘家赔付5万元,大约是总保额的一半。这起纠纷,总算画上了一个句号。 潘先生的去世给所有人上了一堂风险管理课。网友表示发生意外后,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尽可能保留现场和相关证据至关重要,千万别因程序上的疏忽吃了哑巴亏。 不少网友呼吁,像海姆立克这样的急救法,真该全民普及,毕竟噎食这种事,黄金救援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等救护车往往为时已晚。 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合同里那些密密麻麻的免责条款,绝不能只是印在纸上就算完事,必须掰开了、揉碎了跟投保人讲清楚,确保对方真正理解了什么赔、什么不赔。
上海,一男子夜班提前4小时收工回家,发现本应上晚班的妻子,电动车停在门口,家里还
【3评论】【1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