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男子新房装修,完工后,装修公司找来保洁擦玻璃时,不小心刮花男子3.7万

清风醉酒聊 2025-07-22 20:04:45

辽宁大连,男子新房装修,完工后,装修公司找来保洁擦玻璃时,不小心刮花男子3.7万元定制的窗户,划痕在阳光照射下非常明显。装修公司表示,保洁用的都是抹布,普通抹布并不会在玻璃上造成划痕。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后,法院判了!

据半岛晨报7月21日报道,市民张先生刚刚装修好的新房,因为窗户的划痕,让他非常难受。

张先生是个讲究生活品质的人,装修新房更是精挑细选,不仅对装修公司要求高,更是花3.7万元定制了玻璃窗,看着美观大气,隔音效果也很好。

眼看着装修完工了,张先生索性让装修公司给他彻底打扫个卫生,到时候就能拎包入住。

装修公司也按照惯例,请保洁公司给张先生打扫了房间卫生,留给他一个干干净净的家。

可谁知,张先生入住新房后,发现他定制的窗户上竟然有划痕,尤其是阳光一照,划痕显得更加明显。

张先生认定这就是打扫卫生的时候划伤的,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他3.7万元。

装修公司一听这价格,当即不认可,哪有一块玻璃3.7万元的,这简直是故意勒索。

更何况,保洁打扫卫生用的都是抹布,抹布根本不会把玻璃划伤。

双方争执不下,装修公司和张先生都认为自己没错。

张先生很委屈,他的新房还没入住就出现划痕,装修公司必须给个说法,赔偿他的损失。

为此,双方闹上法庭,要求法官来判决。

法官调查过程中,厂家作出证明,证明定制的玻璃窗安装完以后是完好无损的,这肯定是后期保洁打扫卫生过程中损伤的。

经过进一步鉴定,以及有关的微信聊天记录,玻璃划伤的证据指向了保洁。

一系列证据证明,玻璃划痕确实是保洁人员操作不当所致,保洁人员对玻璃的损坏存在过错。

既然是保洁损坏的,那到底应该赔偿多少合适呢?保洁真的需要赔偿3.7万元吗?

一、保洁操作不当导致定制玻璃损坏,存在过错无疑。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通过厂家证明、鉴定报告及微信记录,确认张先生的定制玻璃在安装验收时完好无损,划痕系保洁人员在擦玻璃时操作不当造成。

根据相关规定,保洁人员因过失直接导致损害,构成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在所难免。

二、装修公司作为委托方应承担替代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张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约定保洁服务属于装修义务的一部分,因此保洁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的损害,依法应由装修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承担。

装修公司不得以实际侵权人是保洁为由推卸责任。

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继续向涉事保洁人员索赔,但这是装修公司和保洁内部的事,不应该把责任推卸给张先生。

三、赔偿金额要以实际损失为准,并不一定是张先生索要的3.7万元。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张先生按玻璃原价索赔3.7万元,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发现,划痕未导致玻璃完全报废,张先生未证明玻璃无法修复或必须整体更换,法院依据鉴定结论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裁判。

法院认为,该玻璃存在修复可能,赔偿金额可适当减少,综合考虑玻璃损失费用,鉴定费用以及折后残值等综合计算赔偿金额。

最终,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赔偿张先生的玻璃损失及鉴定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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