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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一个十字路口多人哄抢他人掉地的大蒜,当时掉落大蒜的三轮车车主,就站在车

山东临沂,一个十字路口多人哄抢他人掉地的大蒜,当时掉落大蒜的三轮车车主,就站在车旁边大声呵斥,让大家不要哄抢,及时归还自己的大蒜。但是这群路人还是疯抢,扛起地上掉落的大蒜就开始跑。

据大象新闻7月22日报道称,7月20日,在临沂市一个十字路口,发生一件非常不雅观、涉嫌个人素养的事情。

当时,一辆三轮车载运着一车子的大蒜,行驶在道路上,突然,不知道是因为驾驶问题,还是遇到了紧急情况,三轮车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车子发生了侧翻。

就在车子发生侧翻的那一瞬间,车上的几十麻袋的大蒜,全部都纷纷滚落了下来。这样一个场景,也是惊呆了一旁路过的群众。

可能有网友认为,这些群众看到这个场景,是不是都会纷纷前往三轮车旁边,帮着车主把地上的大蒜给捡起来呢?

实则不然。只见路过的群众,很多人一路小跑,来到大蒜掉落的地方,伸手就是把大蒜给抱走了。还有一些群众,贪心不足,想要一下扛走两麻袋。对于此状、网友们嘲讽,真的是贪心不足蛇吞象。

面对群众们的哄抢,车主真的是急死了,只见他跑到掉落的大蒜旁边,因为他一边还要把自己的三轮车给扶正,一边还要把地上的大蒜给捡起来。面对众人哄抢自己的大蒜,车主真的是要急死了。

车主呵斥,不要抢走我的大蒜,这些是我的大蒜,你们这样抢别人的东西是违法的。但是,这些群众还是继续厚着脸皮,来把车主掉落在地上的大蒜给哄抢走。

很多路过的群众,热心市民,都看不下去了,说哪有这样没有道德的人,这个行为摆明了就是抢劫。

或者也叫做趁火打劫,人家也都说了,是自己的物品你们不要再抢了,但是这群人就跟强盗一样,根本就听不进去。

后来,就有热心群众给帮忙报警了,警方出警之后,及时对遗漏的大蒜数据进行了解,并且号召这些哄抢群众赶紧把人家的大蒜给还回来,这些都属于车主的个人物品、私有财产,即使是掉在地上,也没有资格去抢走。

截至目前为止,据报道称,被抢走的大蒜现在已经被全部追回。

1.别人掉落的东西,可以随便去搬运走吗,可以归自己所得吗?

根据《刑法》规定,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其所有权始终归原物主所有,拾到者不可以通过搬运或者占有获取所有权。捡到遗失物品的人员,务必要通知失主进行归还,或者送交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如果捡到者拒不归还则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还必须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总之,别人掉落的东西不可以随便搬运走占为己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类物品属于遗失物品,所有权仍然归失主所有。

本案中的山东群众,看到人家三轮车上的大蒜翻在地上,二话不说就过来哄抢,而且主人就在旁边,主人也对他们的行为加以呵斥,但是这些人还是拒绝归还。

如果大蒜的主人后期走法律诉讼途径,这些哄抢大蒜的群众,其行为已经构成侵占罪,就会受到刑事处罚,并且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别人掉落物品,主人已经警告不要取走,但是他人还是强行拿走,这种行为犯法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物品主人已经明确警告的情况之下,如果还是强行取走他人掉落的物品,这种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哄抢物品的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如果金额巨大,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不管怎样,如果在主任呵斥以下,强行占有物品,不管物品价值大小,均已构成犯罪,最低判处3年有期徒刑,最高会被判处死刑。

观察本案,本案中的路过群众,现场哄抢大蒜,事后还强行带走试图占为己有,根据这样的情况可知,这些群众已经涉嫌违法,后期如果大蒜主人报案并且诉讼法律,这些群众还会面临刑事诉讼,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件事一爆出,很多网友都开始热议,这些群众的做法,实在是损坏了城市形象,也违背了自己的良心。

面对这样的事件,作为路人的你,如果是你会选择怎么做呢,欢迎一起讨论哦。

评论列表

把酒醉清风
把酒醉清风 1
2025-07-23 09:17
马上人物面部拍照,报警被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