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大学生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与已婚乌克兰名宿Zeus发生一夜情,事后被对方“背刺”,将相关视频发到粉丝群里炫耀,闹得人尽皆知、名声扫地! 经网友爆料涉事中国女孩是大连工业大学一名在校生。 时隔半年,大连工业大学又以违反校规,“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为由,拟将女生开除。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表态支持学校,但是也有网友表示,女生的行为虽然不妥,但仅属于私人生活范畴,同时还是受害者,开除就有点过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学生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等等。 也就是说,身为大学生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遵守道德。 本案中涉事女大学生在自身非单身的情况下,与已婚的Zeus发生关系,虽然属于女大学生的私生活范畴,但是很显然也有违公序良俗,显得不道德。 如果事情没有被曝光也就罢了,被曝光后,不仅自身的名誉受损,也切实地影响到学校,已经不能再拿私生活当借口。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1条规定,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69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可见,高校有权制定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9条第6款,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具体到本案,《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只要进行过备案就对该校学生有效。事情闹得这么大,大连工业大学依据学生规定对涉事女大学生进行处分并无不当。 而至于对涉事女大学生作出怎样的处分,是警告还是严重警告、是严重警告还是记过,是记过还是留校察看亦或是开除学籍都在学校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 当然,涉事女大学生如果认为学校对自己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可以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3、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律师谈女生与电竞选手不当交往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