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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说说人性中的“善”与“恶”

若要探究人性中的“善”与“恶”,不妨先回到这两个字的源头,看看它们最初是如何被刻在龟甲兽骨上、铸在青铜器里,又如何在千年流转中沉淀为今天我们理解人性的坐标。

“善”字的甲骨文上半部分是“羊”,下半部分是“誩”(jìng,争辩之意)。金文中“羊”的下方又加了“口”,演变为“譱”(shàn),最终在篆书中定型为“善”——上“羊”下“言”。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善,吉也。从誩从羊。羊,祥也。”这段解释看似简单,却藏着先民对“善”的深刻认知。

在原始社会,羊是最温顺、最具牺牲精神的家畜。《礼记·王制》载“祭用羔”,羊因繁殖力强、肉质鲜美,成为祭祀天地祖先的首选牺牲。《易传》更将“羊”与“祥”通假,“羊”即“祥”,象征天地赐福。那么“善”为何从“羊”从“言”?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当部落成员围绕祭祀的羊肉分配产生争执(“誩”)时,以“羊”的牺牲精神为准则达成共识(“言”),这种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能力,便是最初的“善”。

从字形看,“善”的核心是“群体共识”。《论语》中“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推己及人的“恕道”,正是“善”作为群体和谐密码的体现。孟子将“善”归结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婴儿见孺子入井会本能地恐惧同情,这种超越个体利害的共情能力,恰是“善”最原始的生物学基础——人类作为群居动物,只有相互扶持才能生存,善念是刻在基因里的生存策略。

“恶”的繁体是“惡”,结构远比“善”复杂。《说文解字》释:“惡,过也。从心,亞声。”“亞”在甲骨文中像一个四方形的坑,本义是“次一等”“不正”;“心”则表示与内在意识相关。因此“惡”的造字本义是“内心偏离正途”,即因认知偏差或欲望失控而产生的负面行为。

与“善”的群体和谐不同,“恶”的字形始终指向个体的“失序”。甲骨文中的“亞”常与“凶”并现,如“亞”形框内加“虫”为“蠱”(毒虫),“亞”形框内加“死”为“殭”(尸体),暗示“亞”代表一种偏离正常状态的“危险”。当“亞”与“心”组合成“惡”,便指向内心的“危险倾向”——可能是贪婪、嫉妒、暴戾,这些情绪若不加约束,便会突破社会规范的边界。

《荀子·性恶》开篇即言:“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并非否定人性中善的可能,而是强调“恶”是人性中天然存在的“自然倾向”。他举例说,人生而有“好利”“疾恶”“好声色”之心,若顺其发展,必导致“争夺生而辞让亡”“残贼生而忠信亡”。这种对“恶”的警惕,本质上是对人性弱点的清醒认知——就像火焰能取暖也能焚屋,欲望既能推动文明进步,也可能使人沦为欲望的奴隶。

三字经中说“人之初性本善”,韩非说“人之初性本恶”,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片面的。

从生命本能来看,“善”是人类进化出的生存智慧。灵长类动物学家发现,黑猩猩会为受伤的同伴梳理毛发,甚至分享食物,这种利他行为与人类的“善”有着共同的生物学基础。发展心理学研究也显示,婴儿在18个月大时就会表现出帮助他人的倾向——看到成人拿不到东西,会主动递过去。孟子提出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正是对这种本能良善的哲学概括。

“善”的高级形态是超越本能的道德自觉。春秋时期,商人弦高在途中偶遇秦军偷袭郑国,当即用自己的十二头牛犒劳秦军,谎称是郑国国君派来的使者,为国家争取了备战时间。这个举动牺牲了个人利益,却体现了“苟利国家,不求富贵”的大义,将本能的善意升华为对群体的责任担当。现代社会的志愿者文化更是如此,人们主动牺牲闲暇时间服务他人,既非出于生存本能,也非迫于外界压力,而是源于对“善”的主动追求。

从生物学角度看,“恶”的原始形态是自保本能的极端化。动物为争夺领地而厮杀,人类祖先为生存资源而争斗,这些行为虽显残酷,却属于自然选择的范畴。但当这种本能脱离了生存必需,升华为主动伤害他人的欲望时,便成了真正的“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曾说“人之初,性本恶”,其实是看到了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能可能异化为恶的倾向,强调需要制度约束来防范这种异化。

所以,善与恶无论是对于个体的人还是群体的社会,其实都是同生共存的。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扬善抑恶成为社会的共同追求。做为个体的人,通过接受教育和自我修养,实现扬善抑恶。做为群体的社会,则通过法律约束和道德舆论,来实现扬善抑恶。正因如此,扬善抑恶在大多历史时期都是占据主导地位。

汉字的魅力在于“一字一世界”,“善”与“恶”的字形差异,折射出中国文化对人性最根本的理解:善不是天生的完美,而是群体共守的和谐;恶不是本质的堕落,而是秩序的暂时偏离。

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看似对立,实则互补。孟子看到“善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如同“四端”,是人性的种子;荀子看到“恶”的根源在“情”(欲望),需要“化性起伪”(通过教化改造本性)。二者共同指向一个真相:人性是动态的,善与恶如同硬币的两面,关键在于环境如何引导、教化如何塑造。

这种动态平衡在汉字之外也有印证。《周易·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善恶本就是人性的阴阳两面。西方哲人如霍布斯认为“人对人是狼”,卢梭却相信“高贵的野蛮人”,本质上都是对人性的不同侧写。而中国文化的高明之处在于,既不盲目乐观(如卢梭),也不彻底悲观(如霍布斯),而是承认“善恶皆可转化”——《周处除三害》中周处从乡里祸害变为义士,《窦娥冤》中窦娥的冤屈最终感天动地,都在诉说一个真理:人性如流水,堵则泛滥成灾,导则润物无声。

回到“善”与“恶”的字形,“善”从“羊”从“言”,提醒我们善的本质是“共情与共识”;“惡”从“亞”从“心”,警示我们恶的起点是“偏离与失控”。这两个字不仅是符号,更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生存智慧:善需要主动构建(如“言”的沟通),恶需要警惕防范(如“亞”的偏差)。

在这个价值多元的时代,我们更需要从文字中汲取力量。当网络暴力成为“键盘上的恶”,当扶危济困仍是“人间的善”,不妨想想“善”的甲骨文中那只温顺的羊——它从未要求我们成为圣人,只希望我们在争执时多一分共情;“惡”的繁体中那个“心”字底——它始终在提醒,恶念的种子若不及时遏制,终将长成伤害他人的荆棘。

人性中的善与恶,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标签,而是流动的光与影。“善”字里的“羊”从未消失,它化作我们心中的恻隐;“惡”字里的“心”始终醒着,它警醒我们勿失分寸。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咬文嚼字的终极意义,或许就在于此:通过解码汉字的温度,更深刻地理解人性,在善恶的辩证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命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