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女童被狗撞伤,狗主人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孩子在楼下玩耍,一只没有牵绳的拉布拉多犬撒欢奔跑,撞到了小女孩,小女孩脸部受伤,可是狗主人只把孩子送到了医院,之后就玩消失。孩子母亲报警,狗主人也是拒不赔偿。无奈,孩子母亲只好把狗主人告上法庭。谁想到,狗主人竟然恼羞成怒,态度很不好,说没有协商就告她,她不会道歉。最后,法院也只是判了赔偿500的医药费。 孩子母亲最后也自认倒霉,谁让遇到这样的养狗人。狗主人知道确实孩子受伤不严重,所以才有恃无恐,知道现在的法律不能把她怎么样,最多就是赔偿点医药费。但是孩子受的身体和心理的伤害,那些爱心人士就不心痛吗?现在的法律到底是在保护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