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在理发店洗头发,一名男店员接待的她,在洗头期间,女子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岂料,在半梦半醒中,她感觉有一双手摸到了自己的胸部,女子“啊”的一声惊叫出声,男店员赶紧解释说:是在帮她推肩颈。女子当然不信这种鬼话,找到理发店老板讨要说法,对方却甩锅说:男店员早被开除了,是他自己蹦出来的,和我们无关,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偿1000元。
7月1号傍晚,王女士路过一家熟悉的连锁美发店,想着进去洗个头,放松放松。
一进店,就有个男店员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热情得不得了,又是端茶又是递水。王女士跟他说,自己就想好好洗个头,顺便让店员给头部按按摩,舒缓一下。
男店员连忙点头,一口答应,麻溜地就把王女士带到了洗发区。
洗头的时候,男店员先是调试水温,那水温调得恰到好处,不冷不热,让人感觉特别舒服。
接着,他的手法也相当娴熟,轻轻柔柔地把王女士的发丝放入水中,一只手拿着花洒,另一只手还细心地护着王女士的耳朵,就怕水溅进去,水流顺着发丝自然地流淌,那感觉别提多惬意了。
打好洗发水后,男店员就开始给王女士按摩头部。
他的指尖在王女士的头皮上轻轻揉搓,力度刚刚好,每一下都按在穴位上,酥麻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
王女士最喜欢这样洗头了,一边享受着头部按摩,一边让温暖的水流冲洗着头发,别提多放松了,竟不知不觉打起盹来。
迷糊中,王女士身体也传来一种异样的感觉,让她心里直发毛。她猛地惊醒,睁眼一看,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整个人都僵住了,那个男店员的手,竟然伸进了她的衣服里,触摸到了她的胸部。
王女士惊恐地“啊”了一声,一下子从洗头床上坐了起来,眼神里满是愤怒和恐惧。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来洗个头,竟然会遭遇这种事,这简直太可怕了!回想起刚才那一幕,她确定自己被男店员占了便宜,心里又气又恼,又羞又愤。
王女士哪还有心思继续洗头啊,她连头发上的泡沫都顾不上冲洗,直接就去找店主理论。
见到店主,她又气又急地质问:你们店里这是什么员工啊?我就来洗个头,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事?你们怎么管理员工的?这样的人还能用吗?
可店主接下来的话,让王女士更是火冒三丈。店主竟然说:这个男员工不是我们店里的人了,他去年是在这儿工作,但是6月份就因为旷工被开除了,也不知道他今天怎么偷偷跑回来上班的。这事儿我们也很意外,和我们店可没关系。
王女士一听,肺都快气炸了,这是什么烂借口,骗三岁两岁小孩呢?
哪有被开除的员工还能随随便便回店里上班的?而且自己进店的时候,他就像个正常店员一样招呼自己,店里难道一点都没察觉吗?要是店里管理到位,能出现这种事?
既然让他在店里给顾客服务,那他出了事,店里肯定得负责,想甩锅可没那么容易!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事儿美发店还真脱不了干系。
《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顾客的安全。
美发店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场所,不管这个男店员是在职还是已被开除,只要他是在店内给王女士提供服务期间实施了侵权行为,美发店就存在监管失职的责任。
王女士越想越委屈,这件事对她的精神伤害太大了,一想到当时的场景,她就忍不住发抖。
她要求美发店赔偿自己1万元,这既是对自己精神伤害的补偿。但店主却觉得王女士是在讹钱,他撇撇嘴说:你这要价也太离谱了吧,一看就是想趁机捞一笔。我们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你1000块,多一分都没有。
这话彻底激怒了王女士,她觉得自己的遭遇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对待,店方这种敷衍、推卸责任的态度让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她报了警。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那男店员这种猥亵行为,可处5 - 10日拘留。
7月2日,警方告知她,在其胸部皮肤组织检测出涉事男子生物信息,男子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而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王女士因受到严重精神损害,是完全可以要求索赔的。
王女士铁了心要曝光这家店,追究店方的管理责任,她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白白受欺负,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目前,这件事还在持续发酵,王女士已向相关部门投诉。
信源—《封面新闻》-202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