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感觉天气炎热,自己上火了,就去药店买点药片吃,她拿了一盒药,需要支付18元,然而刷医 保卡的时候,却发现被刷了26元,女子不乐意了,店员店员表示,这部分钱他们是要手续费的。
据闪电新闻,7月7日报道,邓女士近段时间可能火锅吃多了,加上天气又炎热,她就觉得自己可能上火了,她就准备吃点下火的药,正好自己那张医 保卡里的钱很久没有用。
现在正好可以刷里面的钱,于是她就拿着卡到定点的药店去买药了。
进店之后,她直接拿着一盒自己需要的药,来收银台,准备付款,然而刷卡的时候,她感到惊呆了。
只见刷卡之后的价钱是26元,她觉得不对劲,就跟店员说,刚才她看价钱的时候,明明是18元,现在怎么要26元,高出8元这么多。
她以为自己被坑了,又以为自己看错了价钱,她还再次确认了一下标签上的价钱,发现那就是18元。
无缘无故要被多刷8元,她心里不舒服,她自然要问个清楚,即使是卡里的钱,不刷就闲置着,但那也是她的钱。
看到女子在质问,店员却轻描淡写地说,这个费用结算时间长,他们店要交手续费的,所以要多收一点钱。
女子一听,算是明白了,他们店要将手续费这个成本,嫁移到消费者身上来了。
可是女子想不通,明明自己买的药只要18元,如果她支付26元,这是不合理的。
药店没有强卖,他让女子想清楚到底要不要,不要可以不刷卡,要的话就要刷26元。
女子为难了,如果不刷卡,她觉得不划算,毕竟卡里的钱,本来就是只能用来买药的,也不能用到别的地方去。如果不刷,里面的钱又一直闲置着,也不是个办法。
而且她早就听别人说了,一直都是这样子的,这都好多年了,他们都是这么操作,反正里面的钱已经成为唐僧肉了,谁都想吃一口。
女子虽然想明白了这其中的缘由,可她看着自己18元的药,要被刷26元,她心里实在是不舒服,凭什么自己的钱,要成为他们的唐僧肉。
可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无论去哪里,可能都是这么操作,刷卡始终是不划算的,不刷里面的钱,又不知道能用到什么地方去,她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看到女子的遭遇,很多人都说,这一直都是这样,只是没人去说,所以大家都默认了,大家都说这肉确实香,所以大家都想啃一口。
而有一个人看到女子的遭遇,也说出自己买药的经历,说自己曾经买一个鸡眼贴,只需3.5元,但是刷卡要了15元,还有一盒药,只要13元,刷卡要32元。
如此看来,女子遇到的情况不是个例,在定点的药店一直存在这样的阴阳账单。
那么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
首先、药店明明买18元的药,却收26元,这明显就是标价外加价,这已经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不管是刷卡里的钱,还是现金支付,消费者花的钱,都是自己的钱,药店多收8元就属于价格欺诈。
其次、只要药店多收8元的行为,被认定为价格欺诈,邓女士是可以要求对方退一赔三的,不足500元,可以要求赔5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但是这种情况很多人都默认,所以很多人都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这个现象一直存在。
再者,药店的行为是违规的。
《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刷卡支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显然涉嫌违规。
那么你认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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