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广东电白县有个村民开了一家小店铺。每天晚上,村民会把钱清点好,放进柜子里,并用锁锁上。有一次,他早上打开柜子一看,钱却少了。 起初,他怀疑是家里的妻子或孩子私自拿去用了。 家里人都说:“钥匙在你手里,睡觉我们一起睡,起床我们一起起,谁能私自拿去用呢?” 开店的村民觉得这话在理,就没有深入追究。 过了几天,这样的情况又发生了,他开始时刻防范。 谁知钱还是每天都少,有时少个一两百文,有时少个七八十文。 开店的村民说:“如果是家里人偷的,我已经防范得很严密了,确实不像是家里人干的。要是别人偷的,怎么不把钱全部抢走,反而每次只拿这么一点呢?这肯定是鬼 怪作祟。” 于是他就坐在柜子上守着。 到了三更天,他看到一个披头散发、赤着脚的身影,隐隐约约地过来。他大喝一声,那身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他想起之前有人说过,要是小耗星进了家,钱财就会逐渐流失,只要以礼送它走,它就会离开。 于是他就宰杀牲畜,摆上菜肴来祭祀,点上香烛来祈祷。 可钱还是像以前一样丢失。 一天晚上,他的妻子进房间,那鬼竟然对她亲昵调 戏,妻子吓得大喊,鬼这才散去。 从这以后,全家人都不敢安心睡觉。有个年幼的儿子在床上熟睡,鬼把他拉了起来;儿子哭叫,鬼就用拳头打他。 孩子的母亲急忙呼喊着抱住儿子,可 儿子已经死了。他们把孩子入殓后埋在了野外。 开店的村民于是向城隍庙控诉,却没有得到回应。 不得已,他只好向官府告状。官府认为这是捕风捉影的事情,无从审理,收下了他的状词,放在了一边。 正好有个道士来了,登门对他说:“你家有鬼,我能捉住它。但你得给我二百两银子作为报酬,等捉到鬼后我再拿走。” 开店的村民说:“我把店铺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也不到二十两。您身怀道术,本应安 定乡里,不要心存私心,被利益诱 惑。”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邻居们说:“要是你真能捉鬼,他要是不能按你说的给报酬,我们大家凑一百两银子送给你。” 道士答应了,说:“必 须要四十九天,而且要邀请一百个人,晚上把房间都填满,才能捉到鬼。” 道士于是进了店铺,约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施 法。 到了晚上,邻居们都来了,可道士既没有穿法衣,也没有拿法器,只是灯火辉煌,对着众人诵经罢了。 诵经到了半个月的时候,忽然看到村里有个无赖混在人群中,道士立刻起身去捉他,说:“你作恶很久了,今天该受惩罚。” 无赖很倔强,不肯服软,道士说:“你学了隐身法。隐身法,要有缝隙才能隐身,没有缝隙就不能隐身。所以我找了一百个人把房间填满,让你无处可藏,你的真身就露出来了。你只知道隐身法,却不知道破 解隐身法的办法。” 那无赖低下头,无话可说。 道士直接把他送到官府,无赖一一供认了自己的罪行。 当问到他打死小孩的事时,他说:“那孩子并没有死,现在在潮州的某户人家,可以去把他带回来。” 官府问:“你怎么知道他在潮州?” 于是对他严刑逼供,无赖才说出实情,说:“我把那孩子抓走卖了。” 官府于是发公文,果然把孩子带了回来。官府传孩子的父母到公堂,孩子看到父母就笑着认亲。 可孩子的父母心里反而起了疑虑,向官府禀告说:“我们的儿子明明被鬼打死了,还把他埋葬了,怎么又有个儿子呢?” 官府又质问无赖,无赖说:“这是迷眼法。我用一只死狗换了他的儿子。” 官府不信,带着开店的村民和他的妻子去埋葬孩子的地方,挖开一看,果然是一只死狗。 官府说:“地方上出了这么大的祸害,要是传扬开去、蔓延开来,危害实在无穷。我一定要依法严惩。” 于是立刻把无赖带到人口密集的地方,用杖 刑处 死,这个案子才了结。 道士得到报酬后,不知道去了哪里。 本篇故事源于《咫闻录》,所以说,无德的人若是会了法术,那做的恶不敢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