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这起钓鱼触电事故,把人性算盘算得比鱼线还细。28 岁的唐某甩竿碰到高压线,80% 烧伤躺在医院,家属转头就想让塘主和电力局 “背锅”—— 可塘边那块 “高压危险” 的警示牌,比鱼漂还醒目地戳在那儿呢。
塘主喊冤不是没道理:这不是经营性鱼塘,唐某私自来钓鱼没打招呼,自己平时都提醒朋友远离高压线。爆炸声响彻全村,4000 多斤鱼被电死漂满塘,现在反倒成了被索赔对象?更讽刺的是家属那句 “多年钓鱼经验”—— 经验丰富到看不见头顶的高压线?还是觉得警示牌是摆设?
电力局是否担责有待调查,但塘主的无辜显而易见。就像去工地偷溜进去被砸伤,难道要怪施工方没把围栏焊死?唐某家属与其琢磨着让别人 “背锅”,不如先反思:无视警示、私闯鱼塘、在高压线下甩竿,这一连串操作哪步不是把安全当儿戏?
现在医药费是笔巨款,但不能为了钱就扭曲责任。警示牌不是风景画,高压线更不是钓鱼背景板。若连 “自担风险” 的常识都抛诸脑后,以后是不是爬电线杆被电也要怪电力局没裹绝缘层?法治社会讲权责对等,先认清自己踩了多少红线,再谈维权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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