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解释不清了!”贵州,一对夫妻离婚不去法院,也不去民政局,竟然跑到检察院,仔细一问,原来,他们的离婚诉求,被法院和民政局都驳回了!理由是,男子是领着别人老婆来离婚的,这是怎么回事?
据深圳新闻网7月3日报道,在贵州盘州,一对夫妻的离婚路走得无比离奇——他们既没去成民政局,也没进法院的门,最后竟把难题抛给了检察院。
工作人员一查才发现,这桩离婚案的背后,藏着一场横跨近二十年的“身份乌龙”。 故事要从1988年出生的王某芝说起。
二十多年前,还不到法定婚龄的她,因为和男友王某旭感情迫切,在家人的“出谋划策”下,打起了同名同姓堂姐的主意。
原来,王某芝的堂姐和她名字完全一样,两家母亲一合计,决定让王某芝冒用堂姐的身份信息去登记结婚。
那时的婚姻登记流程不像现在严格,王某芝就这样拿着堂姐的户口页,和王某旭顺利领了结婚证。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某芝和王某旭像普通夫妻一样生活,结婚证上的名字虽然和王某芝一致,但身份信息对应的却是堂姐。
谁也没料到,这场“偷梁换柱”的婚姻,会在多年后给离婚埋下大麻烦。 当两人决定结束婚姻时,首先去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调出登记档案,发现系统里的女方是堂姐,可眼前站着的却是王某芝。身份信息对不上,民政局没法办离婚。
夫妻俩又抱着希望去法院,法官同样犯难:诉讼里的原告和被告,得和登记的婚姻主体一致,可王某芝根本不是登记里的“配偶”,这婚怎么判? 离婚诉求接连被拒,王某芝和王某旭彻底懵了:明明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突然成了“领别人老婆来离婚”?
走投无路时,他们想到了检察院,盘州市检察院接到求助后,立刻展开调查。通过核对当年的登记材料、询问当事人和亲属,终于还原了真相:王某芝当年未满法定婚龄,确实冒用了堂姐的身份登记结婚。
查明事实后,检察院向民政局发出建议:撤销这段存在身份冒用的婚姻登记。民政局采纳了建议,依法撤销了当年的错误登记,还对王某芝的冒用行为进行了惩戒教育。这场折腾了许久的“婚姻乌龙”,终于在检察院的介入下画上句号。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调侃:“这简直是现实版‘替身文学’,结婚时用替身,离婚时现原形。”
也有网友质疑早年的婚姻登记审核:“当年怎么连身份都不仔细核对?要是堂姐不知情,岂不是平白背了婚姻债?”
还有人感慨法律的严谨:“还好检察院管了这事,不然这对夫妻永远甩不掉这个‘假婚姻’的包袱,以后想再婚都难。”
回头看这桩事,它既暴露了早年婚姻登记制度的漏洞,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法律底线碰不得,冒用身份看似“走捷径”,实则会在未来埋下更大的隐患。
而检察院的介入,不仅解决了这对夫妻的困境,也让人们看到了司法监督的温度——当行政和诉讼渠道暂时受阻时,检察监督能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力量。
这场“婚姻乌龙”终于了结,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还在继续:如果遇到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怎样才能更高效地解决?当年的登记漏洞,如今又该如何彻底补上?不妨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一起聊聊这桩离奇离婚案里的门道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