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林业局联合市安委办在全市全面推广“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要求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对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经评估为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报告人50-300元奖励;经评估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按危害的程度给予报告人300-1000元奖励;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职工,给予600元奖励。
机制的建立将充分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职工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余亚莉)
近日,鹰潭市林业局联合市安委办在全市全面推广“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要求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对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经评估为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报告人50-300元奖励;经评估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按危害的程度给予报告人300-1000元奖励;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职工,给予600元奖励。
机制的建立将充分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职工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余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