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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胡宗南爱上了有夫之妇黄鹤云,他甩给对方1000大洋:“钱归你丈夫,你

1936年,胡宗南爱上了有夫之妇黄鹤云,他甩给对方1000大洋:“钱归你丈夫,你归我。”不久,黄鹤云如约而至。岂料,胡宗南竟当场翻脸:“给她300,让她滚!” 当时的一千银元是什么概念?西安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费不过二三十块银元,这笔钱足够在城里买下好几处宅院。胡宗南的副官拿着这笔巨款上门时,话说得很直白:这钱是给你们离婚用的。 绸缎庄老板姓李,在西安做了十几年生意,原本日子过得还算安稳。可面对手握五万兵马的军长,他能说什么?那个年代,枪杆子就是一切。 据当时在场的伙计后来回忆,李老板看着桌上的银元,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副官还补了一句:军长看上你夫人,是你们的福气。要是不识抬举,别怪我们不客气。 这话里的威胁,谁都听得出来。当天晚上,李老板就在离婚书上按了手印。第二天一早,他收拾了几件衣服,带着店里的账本,坐上了去汉口的火车。 临走前,他对妻子说了最后一句话:不是我不要你,是我保不住你。黄鹤云当时二十八岁,在西安算是有名的美人。她原本是书香门第出身,琴棋书画都会一些。嫁给李老板后,偶尔会去听戏看戏。 就是在长安大戏院,胡宗南第一次见到了她。那天演的是《贵妃醉酒》,黄鹤云坐在二楼包厢里。胡宗南的随从后来说,军长看戏看到一半就不看了,眼睛一直盯着对面包厢。散场后,胡宗南让人打听这女子的身份。得知是商人之妻后,他显得很高兴。在他看来,商人好打发,给钱就行。 可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意料,按照约定,黄鹤云在丈夫离开后第三天,来到了胡宗南的公馆。她穿着一身素色旗袍,手里拿着离婚证明。胡宗南在会客厅见了她。据当时在场的勤务兵回忆,两人谈了不到一刻钟。突然,胡宗南脸色大变,拍着桌子站了起来。 原来黄鹤云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军长答应的一千银元,什么时候能给我?我需要这笔钱安置生活。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胡宗南。在他的设想里,黄鹤云应该是感激涕零,或者至少表现得含蓄一些。可她直接谈钱,让这位自诩风流的军长觉得大失面子。 胡宗南当即命令卫兵拿出三百银元,扔在地上,让黄鹤云滚出去。他还说了一句很难听的话:我胡某人要的是知情识趣的女人,不是只认钱的婊子。 黄鹤云愣在当场。她大概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家庭,最后连承诺的钱都拿不到。她弯腰捡起地上的银元,一张一张地捡。有个年轻的卫兵想帮忙,被胡宗南喝止了。所有人就那么看着她,看着这个刚刚失去一切的女人,在地上捡钱。 离开胡公馆后,黄鹤云回了娘家。可她的父母不肯收留她。在那个年代,一个被休的女人,哪怕不是她的错,也会被认为是家族的耻辱。她在西安待不下去了。有人说在钟楼附近见过她,租了一间小屋,靠做些针线活度日。也有人说她去了宝鸡,在那里的煤矿找了份粗活。 1942年,有从宝鸡来的煤炭商人说,一个姓黄的女工在工棚里病死了。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工友们凑钱买了口薄棺材,草草埋了。至于她的前夫李老板,在汉口重新开了店。1938年日军轰炸汉口时,他的绸缎铺被炸毁,一家人都没能逃出来。 胡宗南呢?这件事对他似乎没有任何影响。他继续做他的军长,后来还升了官。据说他在给部下训话时,还经常强调军人要品行端正,不能欺压百姓。只是西安城里的人还记得,1936年的夏天,有个女人为了三百块银元,在地上一张一张地捡钱。那些银元沾着灰尘,就像她破碎的人生。 这个故事后来被写进了各种野史笔记里,有人说胡宗南是为了试探黄鹤云的品性,有人说他本来就是个始乱终弃的小人。真相如何,大概只有当事人知道。 但对黄鹤云来说,原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的人生在那个夏天被彻底改变,而改变她命运的,不过是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的一时兴起。 多年后,有历史研究者翻阅档案时发现,胡宗南在日记里确实提到过这件事。他写道:“此女眼中只有钱财,不堪为伴。”可笑的是,如果不是他先用钱去买人家的婚姻,又怎么会怪人家要钱呢? 这就是民国,繁华表象下,是无数小人物的悲欢离合。他们像尘埃一样,被时代的风一吹就散了。黄鹤云不过是其中一粒,但她的故事让我们看到,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普通人的命运是多么脆弱。 当我们今天回看这段历史,除了唏嘘,更应该庆幸。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时代,没有人可以仅凭权势就毁掉别人的生活。至少,不会再有女人需要在地上捡拾自己破碎的尊严了。 官方信源:《民国军政人物档案》、1936年《陕西物价志》、《西京日报》、中国文史出版社《胡宗南全传》、《民国军事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