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显示,四川路桥在激励计划的实施上,既有部分限制性股票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同时也因部分条件未达标而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294名激励对象获解限1192.716万股
2025年6月27日,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的294名激励对象,解除合计1192.716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售。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2022年5月6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该限售期已于2025年5月5日届满。
从解除限售条件来看,公司层面,未出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对业绩或财报提异议、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等6种情形;激励对象层面,未出现履职不力、违法违纪等9种情况;业绩考核方面,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约90.18亿元高于80亿元,且复合增长率高于同期同行业平均水平,营业收入约1150.42亿元高于1100亿元,且复合增长率高于同期同行业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也符合要求;个人业绩考核上,29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达“称职”及以上,3名“基本称职”部分解限,3名“不称职”不予解禁。
回购注销:共计1444.884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同样经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与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涉及1444.884万股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不称职”,88200股不予解禁回购注销;3名“基本称职”,17640股不能解除限售予以回购注销。二是《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2024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63.40亿元低于90亿元,营业收入1072.38亿元低于1200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4.48低于5.7,公司将对原计划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1434.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包括首次授予297名激励对象的1203.3万股,预留授予72名激励对象的231万股。
在回购价格上,因公司多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需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24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11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5.32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219元/股。
四川路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解除限售与回购注销,是公司激励机制正常运行与调整的体现,后续公司需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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