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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保姆被骗司法救助解困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金,这笔钱解决了孩子的学费问题,也帮我们渡过了难关。”近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电话回访。电话另一端,年近六旬的邓某某声音哽咽。

邓某某是独力支撑家庭的母亲,遭遇了一场残酷的诈骗。2023年,七旬老人刘某某聘请邓某某做家务保姆。在日常相处中,刘某某利用邓某某的信任,谎称要承包工程,以缺少资金为由劝说邓某某投资入股。邓某某东拼西凑准备了10万元,全部投入其中。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诈骗案时,发现刘某某无固定收入,依靠政府补助金生活,诈骗所得已被挥霍一空,无力偿还邓某某的损失。而邓某某的生活因此陷入困境,承办检察官得知邓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状况,及时将线索移送至有关部门。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收线索后,借助大数据筛查比对低保、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确认邓某某符合救助条件。为减轻邓某某路途奔波的负担,检察官主动携带申请材料,前往邓某某居住地及其村委会,调查核实其家庭情况。

经审查,邓某某的丈夫已因病离世;儿子系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儿媳肢体残疾,丧失自理能力;年仅6岁的孙子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家租住在简陋民居,仅靠低保金及邓某某的家政收入维持生活。

基于上述情况,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邓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47370元,帮助其缓解家庭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