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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520那天,女子出去与闺蜜吃饭,凌晨才回。丈夫怀疑女子与闺蜜吃饭只是借口,

河北,520那天,女子出去与闺蜜吃饭,凌晨才回。丈夫怀疑女子与闺蜜吃饭只是借口,说不定有别的异性。女子回家后,丈夫越想越气,对着女子大打出手。女子为了自保,开车逃离,丈夫却趴到车窗上,女子加速导致汽车撞墙,丈夫当场身亡。 5月20日,本是情侣们甜蜜约会的日子,却成了一对夫妻的生死劫。据风芒新闻报道,女子李爱萍因答应闺蜜的聚餐邀请,与丈夫何书豪爆发激烈冲突,最终酿成惨剧。 事发当天,李爱萍接到闺蜜电话,相约520当晚一起吃饭。她爽快答应后,丈夫何书豪却当场不满:“520不该是我们俩过吗?”李爱萍不以为意:“老夫老妻了,还过什么520?闺蜜难得约我。”何书豪虽未再争执,但心中郁结难消。 当晚,何书豪独自约朋友喝酒,越想越怀疑:“她真是和闺蜜吃饭?会不会有别人?”朋友劝他别多想,但何书豪灌下5瓶啤酒后,怒气更盛。回家后发现妻子仍未归来,直至凌晨1点,李爱萍才疲惫到家。何书豪怒火中烧,质问行踪,李爱萍敷衍回应:“早说了和闺蜜吃饭,有什么好问的?” 何书豪情绪失控,抄起菜刀冲向李爱萍。她惊恐躲闪,打电话向亲属求救。小姨夫妇赶到时,李爱萍已浑身是血,何书豪仍持刀追砍。趁众人拉架,李爱萍冲出家门,逃往车库驾车逃离。 何书豪紧追不舍,扑上引擎盖阻拦。李爱萍加速甩动车辆,试图摆脱,但何书豪死死抓住车窗。最终车辆失控撞墙,何书豪被甩落重伤,送医后不治身亡。李爱萍亦受伤,后被警方刑拘。 庭审中,李爱萍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他拿刀砍我,我不跑会没命!甩车是为自保,没想害他。”她展示身上伤痕,称若不反抗可能丧命。 但何书豪家属反驳,称伤痕是双方扭打所致。李爱萍父亲痛心表示,事发时不在场,难以为女儿作证。法院综合证据认定,李爱萍在冲突中“明显超过必要防卫限度”,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结果让大家都一脸疑问,女子都被打成这样了,不这样做还能怎么办?男子穷追不舍,不采取一定的办法怎么能够把他甩下去?既然如此,难道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男子一开始拿刀伤害女子,属于典型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女子驾车准备逃亡,但男子强行趴在车窗上,考虑到男子之前的暴力行为以及当时的状态,女子不敢停车担心受到再次侵害也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单从这些证据来看,不法侵害仍在持续,女子的行为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 其次,女子加速甩动汽车是造成男子身亡的主要原因,那么女子的这一行为有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男子拿刀伤害女子,手段极其恶劣。从当时女子孤立无援、极度恐惧的情境以及双方力量对比来看,她的行为是为了保命,难以认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再者,女子的行为在主观上符合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 女子称自己是在被男子追砍过程中只想开车逃离,且展示了自己的伤情说明不这样做可能被打死。从她的行为以及语言来看,其主观上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不是故意要杀害男子,更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意图。 悲剧的背后,主要问题还是来自于婚姻沟通的缺失与情绪的失控。如果何书豪能理性沟通,若李爱萍及早察觉丈夫情绪,或许惨剧可避免。但现实没有如果,此案留给我们的,是对家庭问题如何解决的一种警醒,是对家暴、自卫与司法平衡的深刻思考。 朋友们,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