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窦世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表示,海商法修订草案将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纳入海商法调整范围,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明确规定装货港或者卸货港位于我国境内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适用海商法有关规定。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在海上货物运输、航次租船合同、海难救助、海上保险等方面适当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加大对旅客权益保护力度,合理配置责任和风险,并参考借鉴有关国际公约,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增加“电子运输记录”一节,明确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