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爱心人士”们要那么执拗,人家又不是吃你家的狗,急什么,再说了,吃狗肉又不犯法,你管那么宽干嘛? 先不说玉林的狗肉节该不该办,就先说说吃狗肉有没有“错”,又到底“错”在哪里了? 咱们的祖先,千百年来一直都有吃狗肉的生活习惯,猫狗跟猪牛羊马驴没有任何区别,都是牲畜,都可以养大宰了吃,因为对人来说,那就是肉,是营养的来源之一。 再说现在,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令禁止食用狗肉,不然,营业执照也拿不到啊,所以,不要再说吃狗肉是违法的,这很没常识。 最后,就是个人认知问题,你们“爱心人士”不吃狗肉,愿意把狗当朋友、当伴侣,甚至是当成家人都没问题,这是你们的权利和自由;同样的,别人把狗当牲畜,宰狗吃狗肉,无论是白斩、清汤还是红烧,那也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你无权干涉。 大家河水不犯井水,有什么问题? 如果非得要强迫别人接受你的观点,那你就是自取其辱,纯粹找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