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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

人们常说修桥铺路是积德行善,会赢得赞誉和感激。谁能想到,在陕西华阴,一位村主任周某的相似义举,换来的却是冰冷的铁窗。

一切得从那场突如其来的山洪说起,它无情地冲毁了村里唯一通往外界的道路,切断了村民们的生命线。当时的村委会主任周某,看到乡亲们焦灼的困境,决定亲自出面修路。

他积极跑动,向当地部门提交了修路申请,顺利获得了许可,甚至还争取到一笔36万元的扶贫资金。蓝图有了,资金仿佛也有了着落,这本该是皆大欢喜的好开头。

谁曾想,计划赶不上变化。那笔说好的36万元扶贫款,因为项目未能按时开工,最终没有到位,而被收回了。可周某修路的心意已决,他没停下脚步,而是咬牙选择了自己垫资开工。

这条山路修起来远比预想的艰难,钱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远远超出了预算。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前前后后竟然搭进了150多万元,其中有票据可查的就超过了130万。

修路过程中,为了打通被冲毁的山体,避免不了要进行爆破。这爆破产生的大量碎石堆积在工地上,清理也是个麻烦事,而且还需要成本。周某寻思着,这些碎石堆着占地方,处理也费钱,不如变现一部分,用来补贴修路的开支,抵扣柴油钱。总共卖了27万多块钱。

他当时想的很简单,能省一点是一点,这些钱正好能填补修路的巨大资金窟窿,毕竟把路修好才是头等大事,正是这笔“碎石款”,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麻烦。他被告知,在修路时爆破取石并将石料出售的行为,竟然触犯了法律,构成了非法采矿罪。

庭审中,周某辩解说,当初协调时,有关部门曾表示无需额外办手续;而且卖石头的钱全部用来补贴修路了,自己一分都没揣腰包,根本不是为了牟利。

但法院审理认为,将山体爆破出的碎石用于工程本身不需要许可证,可一旦将这些石料出售,进入了“流通领域”进行销售获利,就必须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最终法院没有采纳周某的辩解,判决他非法采矿罪成立,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宣判时,周某已经被羁押了将近9个月,刑期抵消,当天就获得了自由。可虽然重获自由,他觉得冤屈,没有选择普通的上诉,而是启动了更进一步的申诉程序。

他收集了大量垫资修路的票据和证据,希望能证明自己投入的巨款和卖石料所得确实都花在了修路上,证明自己修路的初心和善意。

从法律条文看,《矿产资源法》确实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需要许可。而早年原国土资源部的一个复函提到,工程施工需要的砂石土,如果是为了自用、而非投入流通领域营利,或者用于公益性建设,可以不用办证。法院正是抓住了“投入流通领域销售获利”这个点来定罪的。

但问题在于周某的行为动机和资金的实际去向。就像几年前山东沂南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当地村民修惠民工程,因为缺钱卖了点石料补贴项目。

结果检方深入调查后,考量了采挖范围是否超出必要、是否用于工程或公益目的、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因素,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说明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资金用途,往往是衡量其行为性质的关键。

周某案如果真如他自己所说,卖石料只是为了填补巨额垫资的资金缺口,钱全用在了这个扶贫性质的公益项目上,而且他个人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那么他的申诉确实存在成功的可能性。理论上,如果申诉成功,他还能申请国家赔偿。

就算最终申诉成功,周某的遭遇依旧让人感到沉重和无奈。一个为了公益、甚至不惜倾家荡产的人,项目因此耽搁,自己还为此身陷囹圄,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个人代价。

这件事再一次提醒我们,即使出发点再好,涉及矿产资源等敏感领域,依法依规、办理许可始终是不可忽视的底线。

信源:大象新闻

评论列表

有觉无眠
有觉无眠 98
2025-06-18 19:02
法院是否对卖石收入的钱款进行核对,有没有私人侵占,有没有全部有没有全部用于修路。如果没有被侵占且全部用于修路,那么,仅仅依靠一条法律而判决,是不是有违法理,如果因此被判刑,以后谁还敢主张修路或其他公益项目。

用户86xxx32 回复 06-19 09:23
当初应该用碎石换水泥。钢材,物物交换,规避违法

可怜没有猫 回复 06-19 18:59
[捂脸哭]你再仔细看看,他出售石材,检察院起诉,一审判决下来之后,他进行申诉,检察院才二次深入调查,做出不起诉决定。这不起诉是一审以后的事情。这种案例是有的,前段时间不是有个醉鬼殴打老板娘,经过一审后,检察院调查发现醉鬼脑袋上的伤是自己磕伤的,于是对饭店老板娘做出不起诉决定。

买火柴的怪蜀黍
买火柴的怪蜀黍 94
2025-06-18 16:56
我相信他真的是造福乡里而不是为了投资——因为他不是个生意人,所以他不懂全部流程,他要是个生意人早就把一切都打点好了,根本不会掉坑里……

用户60xxx58 回复 用户99xxx16 06-19 01:51
你是真正的广东人并且不是在单位上班的就不会这么说

用户99xxx16 回复 06-18 21:38
为黑而黑

大众群生
大众群生 43
2025-06-18 18:15
你觉得这样判公平、公正、合理吗?他得到什么了?有多少人愿意这样做?

脚下的路 回复 06-19 04:13
判的没毛病的,以修路的名义炸山取石头卖的人很多,我就是给他们开挖机的[开怀大笑]

可怜没有猫 回复 06-19 04:03
判的没毛病,举报他的人有毛病。

借此机会
借此机会 42
2025-06-18 21:11
人家行善积德,而有些人反其道而行之,还理直气壮
大海
大海 40
2025-06-18 21:06
好心没好报
黃賢策
黃賢策 34
2025-06-18 19:39
落后是有原因的
寂寞深秋
寂寞深秋 32
2025-06-18 17:29
废方都不能处理吗?如果他赚钱了,进荷包了,那你说的有罪,那我觉得这i么判没问题。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32
2025-06-18 18:45
罗翔老师:法律是入罪的依据,道德是出罪的依据。
平凡兔
平凡兔 28
2025-06-18 19:24
罪大恶极的人都抓光了,不能闲着。
老哥
老哥 18
2025-06-18 23:08
无语了,同情,好人难做啊。

和平使者 回复 06-18 23:33
做好事,也要遵纪守法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18
2025-06-19 00:38
工程上,土石方外运有收益是不是都算非法采矿,那要抓的多了,从北京抓起吧。很多地方小矿非法采矿的多了,又不见抓。
繁星四海
繁星四海 7
2025-06-18 21:38
有多少打着公益的幌子谋私?有多少以私利目的,打着正义的旗号举报?
用户10xxx91
用户10xxx91 7
2025-06-19 01:55
人家好处没捞着,被针对了吧。
用户48xxx93
用户48xxx93 7
2025-06-18 22:47
枪打出头鸟,人家要挣百万的工程被你小子搅黄了呗?
蓑立翁
蓑立翁 6
2025-06-18 16:48
以后谁敢做公益
骂我必破财倒霉
骂我必破财倒霉 6
2025-06-19 00:12
过重了吧?就算缓刑都重了,罚款什么就行了。除非是这自媒体带节奏,把一个炸山卖石头的说成了一个好人
漂游张
漂游张 6
2025-06-18 22:29
利益均沾才是王道
用户15xxx19
用户15xxx19 5
2025-06-19 01:28
石头和矿是有区别的,连这都分不清!

我是流氓我怕谁 回复 06-19 03:44
弄点河沙用都可以给你个非法采矿罪,打个水井用来生活也可以判你非法采矿。

6689
6689 4
2025-06-19 06:48
理在法在,无理就是无法。有理法就必须在。而执法人执无理之事之事何如。
用户84xxx92
用户84xxx92 4
2025-06-19 00:16
敲骨吸髓
秋飞
秋飞 4
2025-06-19 00:21
做好人需谨慎
老头
老头 2
2025-06-19 06:02
还好检方没有照搬法律条文
zcicbc
zcicbc 2
2025-06-19 01:36
背记是满分。
聿筆
聿筆 2
2025-06-19 06:20
好人不得做,有的人善恶不分!
。。我 !?
。。我 !? 2
2025-06-19 06:49
错了,修这条路你只花了一百多万,但是这条路如果申请立项修建可能需要几千万,想想看,是不是做错了啥?
宇玄华
宇玄华 2
2025-06-19 05:54
砸了别人的饭碗
用户10xxx16
用户10xxx16 1
2025-06-19 06:50
这是两码事
用户10xxx04
用户10xxx04 1
2025-06-19 04:42
停了吧,别修了,心寒
沧海桑田
沧海桑田 1
2025-06-18 23:57
河道清淤和采砂
山中老虎
山中老虎 1
2025-06-19 00:16
你花钱活该你不要当烂好人,没人心疼你。
寂寥山雀
寂寥山雀 1
2025-06-18 23:47
去县里报备啊!
个性笨笨猪988
个性笨笨猪988
2025-06-19 09:28
真想骂人
南桂有座桥
南桂有座桥
2025-06-19 08:25
人家目的就是先判收笔钱,等你上诉再赚你一笔钱。
风在天边
风在天边
2025-06-18 21:25
如果你开一家饭店,打了一口水井。用水井的水煮饭,炒菜。也会被判刑。同样是非法采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