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8岁男孩想吃荔枝,但家长又不给买,男孩便偷偷拿父亲的手机下单26箱价值10369元的妃子笑荔枝来进行报复。第二天,男孩的父亲发现后,见荔枝尚未发货,便赶紧点了退单,不料却被商家拒绝,无奈之下,父亲只能认栽。
然而,在快递到达后,男孩的父亲竟发现送来的是桂花香荔枝,而并非是妃子笑荔枝,二者价格竟相差8倍。
网友:“熊孩子闯祸了,真该好好管管;商家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必须严惩不贷!”
4月29日,白先生偶然间发现家里的网上支付账户突然有大额支出,一查之下才知道是8岁儿子干的“好事”。
他赶紧查看订单状态,还好商家还没发货,便立即申请退货。可谁曾想,这商家竟直接拒绝了他的申请。
无奈之下,白先生只好等着收货,心里盘算着怎么找儿子“算账”。
不久后,货终于到了,白先生全程录了视频开箱,想着留个证据也好。
可这一开,却让他傻眼了:箱子里装的根本就不是他儿子想要的妃子笑荔枝,而是价格便宜了八倍不止的桂花香荔枝!
白先生心里那个郁闷啊,赶紧联系发货方。
对方却说他们收到的订单就是26箱桂花香荔枝。
于是,白先生又找到商家说明此事,商家倒是愿意赔偿4000元,但白先生觉得这是欺骗消费者,自己的损失远不止这个数,坚持要求全额退款。
眼看协商未果,白先生一气之下便拨打了市监局的电话进行了投诉。
为了配合调查,白先生还得把这些荔枝妥善保管起来。
他把能塞的冰箱都塞满了,可荔枝实在太多,还是有一部分没能保存下来,坏掉了。
这事儿折腾得白先生一个多月都没消停,他心里那个后悔啊,早知道就不该让儿子知道支付密码了!
不得不说,这事儿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8岁孩子网购26箱荔枝,家长有疏忽,孩子没分寸,商家也不地道,三方都有问题。
先说家长,让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支付密码,确实是心太大了。
现在手机支付很方便,孩子好奇心强又不懂事,很容易就误操作花钱。
再看商家,买家下单的明明是妃子笑,他们发错货不说,还拒绝退货。
事后虽然提出赔偿4000元,看似不少,但和买家损失相差甚大,买家要的是诚信和合理解决,不是“打发叫花子”式的补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本案中,8岁男孩网购26箱荔枝,涉及较大金额且交易流程复杂,超出其年龄和智力所能理解与掌控的范围,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时,该网购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本案中,白先生已经及时用退款的举动表明不追认,但商家拒绝退款,系强买强卖。
此外,商家同样还涉嫌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本案中,孩子下单购买的是妃子笑荔枝,而商家发送的却是桂花香荔枝,这属于商品品种不符,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符合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赔偿金额为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白先生自然可以以此向商家索赔。
在行政责任上,商家也难辞其咎!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当地的市监部门也是已经以虚假宣传进行了立案处理。
最后,希望此事也给广大家长提个醒,一定要管好家里的“熊孩子”,不然一不小心就可能惹出这样的大麻烦来,劳心费神不说,财产还受损。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小莉帮忙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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