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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18元调至7.06元

2025年6月16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8元调整为7.06元。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回顾

2021年:

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7月8-17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公示。

7月26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7月28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7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确定以2021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63名激励对象授予778.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75元/股。

9月13日,首次授予163名激励对象778.8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过户完成。

2022年:

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确定以2022年1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27.5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72元/股。

2月25日,预留部分授予19名激励对象27.546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过户完成。

3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限制性股票,9月8日手续办理完毕。

5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10.4万股限制性股票,9月8日手续办理完毕。

8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5万股限制性股票,10月20日手续办理完毕。

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因2021年度现金红利分派,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时,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303.37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2023年:

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其限制性股票,6月7日办理完毕。

7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224.668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因2022年度权益分配,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10.2万股限制性股票,12月21日办理完毕。

2024年:

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共224.0628万股限制性股票,6月28日办理完毕。

6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并于6月13日实施。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额,因此,本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7.06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五洲新春表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调整事项,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也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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