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原来法院明确说,阳痿属于婚前应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但艾滋病却不是。虽然这是个民法案例,但还是理解不了这个逻辑啊,阳痿的危害难道比艾滋病还大吗?一个夫妻生活就能知道,缺点就是爽不了需要告知(问题是不告知也瞒不了);一个需要专业的验血才行,缺点是要你命竟然不用告知(不告知就只有等到病发了/检测了才知道)。
第一次知道,原来法院明确说,阳痿属于婚前应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但艾滋病却不是。虽然这是个民法案例,但还是理解不了这个逻辑啊,阳痿的危害难道比艾滋病还大吗?一个夫妻生活就能知道,缺点就是爽不了需要告知(问题是不告知也瞒不了);一个需要专业的验血才行,缺点是要你命竟然不用告知(不告知就只有等到病发了/检测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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