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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饭店里来了个奇怪客人,每天中午都来点一个韭黄炒牛肉丝,一个人默默快速吃完,

我姐夫饭店里来了个奇怪客人,每天中午都来点一个韭黄炒牛肉丝,一个人默默快速吃完,然后走人。 关键是一吃吃了一年多,每天不缺席。 除了点菜,没有多说过一句话。 那是个身形消瘦的男人,总是穿着深灰色的外套,戴着顶旧棒球帽,帽檐压得低低的,遮住大半张脸。他总是在十二点十分准时推开饭店玻璃门,金属风铃“叮铃”一响,店里伙计就知道:“老客人来了。”姐夫特意交代后厨,即便再忙,也要优先炒他这盘韭黄炒牛肉丝——牛肉切得粗细均匀,韭黄嫩黄透亮,出锅时撒一把翠绿的葱花,色香味俱全。 起初大家都觉得新鲜,时间久了,这个沉默的食客成了饭店里的“隐形人”。服务员换了好几拨,唯有他雷打不动。有人说他像个神秘特工,有人猜他是不是犯了事躲风头,姐夫却笑着摇头:“管他呢,客人爱吃,咱们做好菜就行。” 直到某个暴雨倾盆的午后,男人破天荒地没有出现。店里伙计望着空荡荡的角落,连翻炒的锅铲声都显得格外刺耳。姐夫站在收银台后,盯着墙上的挂钟从十二点十分转到十二点半,又等到一点,始终没听见那声熟悉的风铃声。“要不,给他打包送去?”新来的服务员小张试探着问。姐夫犹豫片刻,翻出记账本——这一年多,男人每次都是当场结账,压根没留联系方式。 第二天,男人照旧出现了。他的衣服和帽子被雨水浸得发亮,皮鞋上沾着泥点,可那双始终藏在阴影里的眼睛,却比往常亮了些。他摘下帽子,露出一张苍白却棱角分明的脸,对迎上来的姐夫说了第一句话:“老板,能加个微信吗?以后下雨天...我提前订外卖。” 就这样,姐夫知道了他叫陈默。朋友圈里,陈默的动态少得可怜,偶尔发的几张照片,不是凌晨四点的街道,就是医院走廊的长椅。有次姐夫刷到他发的一张病房窗户照,配文只有两个字:“走了。”照片里,夕阳把窗台的玻璃花瓶染成血色,里面插着几支蔫了的康乃馨。 三个月后的深夜,陈默突然发来消息:“老板,能聊会儿吗?”彼时饭店刚打烊,姐夫瘫在椅子上点了根烟,回复:“说吧。”对话框沉默了许久,才跳出一大段文字。原来,陈默的妻子生前最爱吃他做的韭黄炒牛肉丝。三年前,她被确诊胃癌晚期,化疗让她吃不下任何东西,唯独对这道菜情有独钟。陈默每天变着法子研究菜谱,把牛肉切得比头发丝还细,韭黄只取最嫩的芽尖。 “她走的那天,手里还攥着半口没吃完的牛肉丝。”陈默的消息发来时,姐夫看见输入框的光标闪烁了又停,“后来我找遍全城,都做不出那个味道。直到遇见你们饭店...” 从那以后,陈默偶尔会在饭后多坐一会儿。他说起妻子是小学老师,总爱把教案带回家批改;说起他们恋爱时,骑着破旧的电动车绕着护城河转了一圈又一圈;说起确诊那天,她强装笑脸说“就当是减肥”。说着说着,他的声音渐渐哽咽,却始终没让眼泪掉下来。 冬至那天,陈默带来一个保温桶。打开盖子,热气蒸腾间,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韭黄牛肉丝面。“我照着你们的做法学的,”他把面推到姐夫面前,“能帮我尝尝,像不像你们店里的味道?”面条根根分明,牛肉鲜嫩多汁,韭黄吸饱了汤汁,却唯独少了几分烟火气。姐夫尝了一口,说:“差把火候,不过...已经很像了。” 陈默笑了,这是他来店里一年多,第一次露出真正的笑容。那天之后,他来得不再那么频繁,偶尔来也会点些别的菜。有次他带着个扎马尾的小女孩,女孩咬着筷子问:“爸爸,这个和妈妈做的一样好吃吗?”陈默摸了摸她的头:“比爸爸做的好吃,但没妈妈的香。” 如今,饭店的金属风铃依旧每天叮咚作响,只是那个总坐在角落的身影渐渐成了回忆。姐夫有时会想起陈默说过的话:“有些味道,尝过一次,就是一辈子。”或许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道无可替代的菜,一段无法复刻的时光。而韭黄炒牛肉丝的香气里,不仅有酸甜苦辣,更盛着一个男人跨越生死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