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宇坠楼事件”联合调查组6月13日发布《关于“罗某宇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针对质疑“罗某宇笔记本电脑数据被删除”,通报称,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宇的个人物品进行了封存并对电子产品进行电子物证检验,因手机、平板电脑设有开机密码,无法开机。对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内电子数据进行无损备份(镜像),对手机云端资料进行提取。完成提取后,2024年5月17日,公安机关将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硬盘等罗某宇个人物品当面交还家属,未对其中资料进行修改或删除。经检索,在备份数据、云端资料中均未发现家属提到的命名为“举报材料”的文件及文件夹。公安机关提取的电子数据中发现有158段录音文件,内容主要为2017年6月以来罗某宇工作、吃饭、闲聊等场景以及与他人通电话时的录音。
此外,针对质疑“手机通讯记录异常”,通报称,经核查,5月8日上午罗某宇坠亡后,其手机有三次通话记录。上午10时19分,处警民警李某为确定死者身份,使用死者手机的紧急呼叫功能拨打110,查询该手机号码及机主信息。上午10时33分、10时49分,同学周某、辅导员李某听说罗某宇出事了,先后拨打罗某宇电话核实情况,电话均由民警李某接听。
2024年5月8日上午8时整,罗某宇坠楼前,向湘雅二医院研究生廖某某、梁某同时发送短信,内容为“去原科室”“罗某宇出事了”。据梁某反映,罗某宇、廖某某、梁某三人私下进行了轮转科室换班,短信目的系提醒二人在其出事后回原轮转科室上班。关于网传5月7日罗某宇向两名同事发短信叮嘱“如果我明天没上班,就把电脑里的文件交给纪委”,经核查系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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