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开始深入谈论艾滋病检查问题,是不是说明在婚检问题上以前我们受国外误导太深?在保护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同时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健康知情权? 贵州广播电视台应该算是官媒吧? 这篇官媒引述的律师文章内容很深,讲到的法律条文很细,足以说明当前的艾滋病婚检保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与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不符。 我觉得大家都应该认真读一读这篇好文章。 就此话题,我谈下我的看法——我认为,过度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权、一点不保护艾滋病人配偶的健康知情权的做法,似乎是国外敌对势力给我们下的圈套。 正是通过这种奇葩的婚检保密制度,每年都会造成许多无辜的人成为新的艾滋病人,造成艾滋病的扩大传播。 我们中国人自古反对讳疾忌医,得了病就要大大方方接受治疗,同时你还不能想方设法把自己的疾病尽可能传染给别人,这是道德不允许的,也是现代法律禁止的。 正是从艾滋病开始,我国才突然引进国外的保护艾滋病人说法,过度保护艾滋病人隐私。我以为,国外性滥交要比中国严重,最早的艾滋病毒就应该是美国人从非洲大猩猩身上感染的,然后通过性传播在全世界蔓延起来。 之后,由于吸毒、同性恋、血液传播等因素,艾滋病首先在西方泛滥开来。然后许多国外的名人政要最早不了解艾滋病传播机制,没有做过多防范,自身也罹患艾滋病。 当艾滋病作为比梅毒更可怕甚至不可治愈的性疾病被大众知道时,这些得病的名人政要受到公众歧视,他们再想过花天酒地、骄奢淫逸的生活就不那么方便了。 出于自私目的,这些外国的名人政要故意树立和宣传反对歧视艾滋病人的理念,他们的手段就是滥用隐私权保护。这样,大众不能随意得到艾滋病人的信息,这些已经罹患艾滋病的名人政要照样可以逍遥快活…… 可怕的是,这套理念被引进中国并被我们拾起来付诸实践…… 如果只有艾滋病人的隐私需要保护,其他人的健康知情权却被剥夺,那么对艾滋病的防范就失去了可以控制传播的可能。最终结局会是什么?有些非洲国家有六分之一以上的人口都患有艾滋病,这样的国家迟早会灭亡,这还不值得我们警醒吗? 假使有人恶意宣传艾滋病危害极小,那我不妨问三个问题,希望这些人回答—— 如果艾滋病危害不大,那么艾滋病人参军行不行? 如果艾滋病危害不大,那么公务员招考时设定艾滋病人优先行不行? 如果艾滋病危害不大,那么医院检查病人时去掉艾滋病检查这一项,让所有医生和护士通过近距离接触全部感染艾滋病,再让他们给我们治疗疾病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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